心不由一凛:江远是真的凶啊,超度王了已经是。
不管朱焕光脑海中千回百转,江远扒了手套,掏出手机,给万宝明打了电话。
万宝明是刑科中心的副主任,对于命案积案中涉及到的关键物证,不仅要知晓,还得来固定证据,再找专人来拍照,记录等等。
朱焕光一听江远打给万宝明,就知道物证的重要性了。
他这会儿心里像猫挠似的,不由好奇的问道:“案子破了?”
“没有,这还哪到哪呢。”江远笑了。
朱焕光也莫名的松了口气,这要是骑着自己的脸把案子给破了,那就太难受了。
朱焕光道:“勾弹子可不好学。以前的小贼,给贼头白打工好几年,都不一定能学到真传。尤其是单钩挑弹子,需要不停的练。”
“有的人学东西,成本就高,有的人学东西,成本天生就低。”江远道。
朱焕光琢磨了一下江远说的话,不由道:“你心里对凶手有人选了?”
“不能算是人选,这个案子本来就是关于有钱人的案子。”江远笑笑。
纵火烧掉的可是给建元制药供货的仓库,里面的药品是典型的高价值低重量的商品。
这么大的仓库,总共就女老板和仓管两个人,结果凶手杀人焚尸,都没有运走什么药瓶,这就不是一般的小贼穷贼做得到的事。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案子就得是熟人作案,冲着女老板的性命去的,很大概率就是建元公司的袁家人。只有他们才有打杀小三的需求。
当然,用现案组的分析来看,凶手的目标是盗窃,但遇到了女老板,杀了人,不得不取消偷盗的计划,转为逃窜。江远看过的锁头里的钩子的痕迹,同样是他们的证据——仓管的表哥就具有相关技能。
听着也有点道理,但也仅仅就是有道理罢了。
一个老贼计划着来仓库偷东西,撞到一名体重不过百的女性,竟然意外的将人给杀死了,这事儿就显得很不专业。杀了人不继续偷东西,而是直接跑路走了,更有点不可信。
江湖大佬跑路的最佳拍档始终都是钱,哪怕决定要跑路了,正确的做法也是先拿些东西换了钱,然后才能从容的跑,幸福的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