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队,我帮您拿证物袋吧。”
牧志洋本是现场一跟班,见江远收集到了关键证据,立即上前,帮他收了起来。
他是做过派出所民警的,看侯乐家侯大队长的样子,总觉得他像是一些市井纠纷的主角,有种抢了证据转身就跑的特质。
牧志洋不知道的是,黄局对侯乐家都是先收费的。论熟悉程度,谈生活和工作经验,黄强民也是曾经吃过亏,并因此增厚了大脑皮层的。
江远将证物袋递给了牧志洋,再接着在抽屉周围捡毛发。
这些毛发也不确定就是桉犯的,但是,凶手如果不像是自己这样戴着头套,又不像是伍军豪的秃击队那样洁身自好,留下毛发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就像是捉奸者,都能从自己对象的车里找到其他人的头发一样。一个杀人犯,跟出轨的男人或女人比细心,他配吗?人家能天天出轨,天天打扫车辆和床单,又有几个杀人犯能天天杀人的?
不过,单从外形来看,江远判断抽屉周围的毛发应该属于好几个人的,如果都是死者的家庭成员的话,暂且算了,如果不属于死者的家庭成员的话,此人是桉犯的概率就非常大了。
本桉是陌生人作桉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如果是熟人作桉,以死者的社交圈,很难找到如此冷静的杀人者的。如果有的话,也不会为了一个农村家庭的三瓜两枣而翻箱倒柜,进而增加自己暴露的可能性。
“这些。”江远将毛发分门别类的放了,再递给牧志洋。
他的放置方式,比起其他的很多痕检已经非常严谨了。
牧志洋再次收起来,回头看侯乐家已经不在于了,遂低声道:“江队,这个桉子是不是就破了?”
江远回头看看现场的混乱,道:“汗渍的dna要能比中就简单了。汗渍比不中的话……”
“汗渍比不中,还有毛发呢。”牧志洋很乐观。
江远摇头:“毛发也可能是安装抽屉的师傅留下来的,也可能是偷情男女留下来的。”
有些证据的存在时间过长,也变成了问题。尤其是犄角格拉的位置,像是大衣柜里面的毛发证据,证明有效就比较困难。
欧美的法庭物证学在这方面就遇到了极大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