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谷明霞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反驳,转过身来,又对江远道:“你都说是41的男士耐克鞋,那显然不是我的鞋……”
“你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江远笑了一下,道:“小路上积累的脚印不少,大家每天遛弯,来来去去的,都有留下脚印,其实很难判断当时出现的的是谁。但是,一双41码的耐克鞋,还是小脚穿大鞋,这就太明显了。”
稍微看过一点书的人都知道,不论是小脚穿大鞋,还是大脚穿小鞋,在lv05以上的足迹鉴定人员面前,都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甚至欧美的足迹专家,也都能一眼分辨出来。
总的来说,这么做的,都属于没经验没常识的初级犯罪分子,倒是符合谷明霞的身份。
当然,看过脚以后,江远就百分百的确定了。
至少这个穿男士耐克鞋的,一定是谷明霞。
谷明霞的眼睛滴溜溜的转,大约在思考,是否要承认此事,并进一步的反驳和狡辩。
这就是普通人面对审讯时的困境。
一方面,谷明霞并不能百分百的确定,江远究竟是真的看出来了,还是在诈唬自己。虽然八成是看出来了,但身为当事人,她还是心存善念来着。
另一方面,谷明霞可以承认自己就是穿了双41码的男士耐克鞋经过了窗边,这也不犯法,但是,就这么承认下来,显然会加重自己的嫌疑,说不定还会落入警方的陷阱中。
谷明霞斟酌再三,都不能决定,她已经将鞋抛下山了,按道理说,应当是没什么证据了。
她却不明白,江远的足迹鉴定,已经是将她锁定了。
现在只是需要更明确的证据罢了。
一会儿,柳景辉过来看了眼,又问两句,道:“派搜索队吧,庙里虽然有香炉之类的地方点火,能把杂志烧了,但鞋肯定是烧不干净的。”
“行。我组织一个搜索队。”韩大队长没什么啰嗦的。搞搜索队固然是要增加开支,但这个程度的费用,对一起命案来说,还是不够看的。
柳景辉临时画了一张地形图,拿给韩大队长,道:“先搜查谷明霞住的房间周围。她应该是没什么反侦察经验的,物品的处置应该也是比较匆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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