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么想的。”郑光也是一个有志向的青年,不甘心打一辈子的工。
“哦,原来掉在大楼门口了。”古嘉兰点点头。
“知道了,你快进去吧。”郑光笑道。
张彪站在门口,又开始摆出一副旗杆的样子,身体笔直、目不斜视,不言不语,活脱脱的一根木头。
“我……我捡到古小姐的手帕,刚才古小姐从楼里出来,我打算还给她。”林三说道。
林三站在原地没有动。
林三轻轻揉了揉扁扁的肚子,暗暗咧嘴:好饿啊!刚才李聪来换班的时候,林三其实已经是又饿又累,可是林三生怕自己去食堂吃饭的功夫,古嘉兰会离开公司,为了能尽快地把手帕还给古嘉兰,林三决定忍一忍,不吃饭了。
“你这个想法很好啊,自己当老板,总比给人打工要强得多。”林三笑道。
“你到底有什么事?”看到林三呆呆地望着自己,古嘉兰眉头就皱了起来。
古嘉兰沉吟了一下,说道:“没错,我是很喜欢这个手帕,上午发现不见之后,我还难过的好一阵子,可是……算了,这个手帕送给你吧。”
“哦,好地方啊,在市中心,交通很方便啊。”郑光有些羡慕地说道。
这时,李聪和郑光从大楼里并肩走了出来。
这时,一辆奔驰车缓缓开了过来,停在古嘉兰的跟前。
“啊?你租房子?”林三一愣。
林三站在门口,身体摇摇晃晃,晒了一天、饿了一天,饶是林三身强体壮,也有些支持不住了。
林三走到门口站好,望着手里的手帕,心情复杂万分,饿了一天,终于等到古嘉兰出来,可是林三万万没有想到古嘉兰竟然不要,林三轻轻呼出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千金大小姐就是千金大小姐,癖好就是和一般人不一样,这么好的手帕就因为被别人触碰过就不要了,真是……”林三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一个合适的词语来形容古嘉兰。
第二组的保安准时来换岗。
“叮叮叮……”一阵高跟鞋踩地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市里除了居住环境好一些,其他的方面都很差劲,找工作更是难的要命,还不如在乡下发展呢。”林三在蓝州市生活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