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了,陆续回了家,大汉还在让老汉别疯言疯语,这城中惟一学堂中最受尊敬的一位夫子走了来。
夫子愁眉苦脸地说:“各位快回去吧,唉,老疯子也不算乱嚷,我们老辈儿读过书看过地方志的都知道那传说,可我也不清楚到底是真是假。
我们夜城是座罪孽之城啊,一百多年前战乱的时候,商道上比如今可危险得多,夜城也只有几家小店还算不上一座城。
那些店全是黑店,干的全是烧杀抢掠险恶之事,不知有多少客商死在这儿,可以说夜城的地基是用血肉白骨筑成。
直到三十多年前,番邦和法朝交好,修了官道通往河城,才靠经商稳定繁荣起来,慢慢也没人干劫掠的事了。
可我们全是劫匪的后代,血债要血偿,那些死去客商的冤魂不会放过我们!逃不了的,我们逃不了啦……”
留在街上的人越来越少,几个年纪大些的人都唉声叹气走回家了,夫子也步履蹒跚走开。
“逃不了,一个也逃不掉!哈哈……逃不了啦,我也逃不了啦……呜呜哇……”老汉疯笑着大喊大叫,又突然哭着跑走。
一个淘气的孩子没觉出害怕,还问别人:“你们走什么?这红红的水多好看,不像是血呢。”
说着,他伸手去掬了一捧水,嘻嘻笑着让别人看。
他身旁一个老婆婆赶紧躲开:“天啦,你不要命了!那是冤魂诅咒!沾了那些血要遭横死的!”
这一嚷,街道上仅剩的人又跑回了家,只留了程浩风和胡仙仙还有那个淘气孩子。
程浩风凑近那孩子的手闻了闻,没有血的腥甜味儿,是一股泥巴土腥味混合了青草树叶腐朽味的臭水味;蘸一点血水在指尖搓搓,暗红的粘稠液体是自然而成,不是丹砂颜料染成,可和鲜血相比色泽要暗沉些;再用舌尖尝了尝,没有咸涩味儿,是淡淡泥沙味。
在他伸舌头时,胡仙仙要开口要阻止他,他不理,笑着早尝了,“放心,无毒的,只是臭烘烘难吃得很。”
胡仙仙嗔怪地横他一眼,又说:“这不是人血,也不是什么鸟兽的血吧?像是这座城活了,井泉沟渠便是这座城的血……”
程浩风颔首轻笑,赞同她的说法,他们聊起这和邛州那边三水流域地带的水色变黑类似,只是水色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