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各国执行总律情况,定期上报监督情况,一旦发现违反行为,根据相应条款下的处罚标准执行。
别看整个联盟无一兵一卒,但只要联盟议会三分之二通过决议,就有权调用各国五分之一的兵力征伐目标国。
其威望之高,权力之大,足比地星联盟强出好几倍。
比如发现新的生命星球这一条,就有严格的细节规定,其中最主要的有:
1、发现新的生命星球,必须提供详细音视频资料,自发现之日起,10年内未向联盟总部申报,视同自动放弃统治权或开采权。
10年内如有他国提前申报,则由申报国接替管理。
10年内如有他国举报延缓申报,发现国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申报,否则视同自动放弃统治权或开采权。
2、申报备案后,发现国自动拥有连续50年的星球统治权或开采权,开采资源归其所有,其他国不准干涉侵占。
3、期满后,发现国可永久占据该生命星球20的陆地、10的水资源(需连接在一起)。
最小单位星系内资源开采权交由原生命星球,其他国不准干涉侵占;如要参与开采,需签署合作协议。
该生命星球自动归属联盟管理范围,受联盟总律保护、约束。
4、发现国必须保证被统治生命星球高等智慧生灵的生存底线,不得滥杀无辜。
(非正常死亡标准界定见第124条内容)、(生存底线标准界定见第123条内容)
5、发现国必须遵守与新生命星球签订的各类协议,如若违反,按以下标准核减陆地与水资源。
6、发现国如无法征服新生命星球,必须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向联盟总部申报,联盟总部将赋予发现国,在新生命星球最小单位星系内10资源共同开采权。
超过2年未申报,视同放
弃权力,同时新生命星球纳归联盟管理范围,受联盟总律保护、约束。
8、无法裁定事项,报联盟总部议会裁决。
……
从星际联盟总律明显可以看出,高等生灵间遵循的主旋律,依然秉持弱肉强食的行为准则。
不过,只要挨过最多60年,付出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