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烟有二十根,半包烟十根。
排除他上厕所的时间,本间恭太在包厢待了差不多半小时。
半个小时半包烟,抽完一根烟平均用时不到三分钟。而且还必须是抽完一根再点一根,接连不断的一直抽。
他这个烟瘾确实很重。
等等,不对……
陆仁翻开小本本,上面记录着本间恭太先前的证词。
他一个人跑来唱歌,是因为他所在的公司近期要举办歌唱比赛。他怕唱的不好被众人嘲笑,所以想自己一个人先练习一下。而且为了防止撞见相熟的人,他还特意选择了这个离公司特别远的ktv。
这个理由乍一看也没什么不对。
可要再结合他抽的这半包烟,就显得很有问题了。
一个特意大老远赶来练歌的人,结果定了包厢,什么都没干就是在包厢里抽了半包烟?
总不能是叼着烟唱歌,抽一口唱一句吧。
这一反常的情况,倒是可以用烟瘾突然犯了来解释。
再或者——他短时间大量抽烟是为了缓解自己紧张的情绪。
至于为什么会紧张,原因显而易见。
这人很可能就是凶手。
一是他的所能支配的作案时间本来就是最长的。
二就是他身上又有多处异于常人的地方。
他的理由每一条单独拎出来都解释的通,可合起来看就又有些不对劲。
说是跑来练歌,却待在包厢一个劲抽烟。
而且烟草中的尼古丁对胃黏膜有刺激作用,会破坏胃黏膜从而导致胃黏膜缺血缺氧,继而出现出现腹痛、反酸、恶心、呕吐等症状。
这人短时间内抽了半包烟,可以说极其伤胃。
可他偏又说自己最近肠胃不好,上个厕所耗时很长不说,还需要用到大量的纸。
这算什么?
明知道自己身体不好,还一个劲地往死里折腾?
就算他愿意这样折腾自己,那他为什么只在包厢折腾?
这家ktv的厕所可没说不让抽烟。
他在包厢半小时抽了半包烟,可在厕所这十五分钟一根都没抽。
他还挎着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