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我的1995小农庄 > 第三百一十二章 意外的发现(5/7)
四,这个明显和豹子不一样。

    再看两只狗焦急的围着这个脚印打转转,对其他的脚印视而不见,陈凌勐的想起一个东西:“这是猞猁的脚印。”

    听刘广利说,大猞猁比豹子还精明,豹子经常换地盘,猞猁不是。

    凡是有猞猁的地方,附近肯定有鹿活动的必经之处,也就是鹿的兽道。

    鹿不是今天走这条路,就是明天走。

    猞猁只要找到了兽道,它可以待到后天。

    一直等到鹿从这儿过。

    这是老猎户用朴素的话来形容的猞猁的精明和强大的耐心。

    它们找到猎物的兽道,可以埋伏两三天,不吃不喝不动。

    成功后便可饱餐一顿。

    猞猁爱吃兔子和鹿。

    最近两三个月之内,是鹿类交配的旺季,这段时间它们活动频繁,是猞猁出猎的绝佳机会。

    “汪汪汪~”

    两只狗还在愤怒的叫着,围着猞猁留下的脚印打转转。

    陈凌还是难得看到它们这么愤怒的样子,估计是上次遇到猞猁受挫了,迫不及待的想找回场子吧。

    “我在这儿先下个套子,看看行不行,能不能抓得到它?这玩意儿可是机灵得很。”

    陈凌摸摸两只狗的大脑袋,安抚道。

    然后远远的走开,到山林生起一个小火堆,摆弄着两条钢丝绳。

    一番处理之后,才开始在这处天然的兽道附近布置套子。

    不然气味太明显,野东西不会上当的。

    最后放饵的时候,他除了用鸟儿之外,还大胆的用了洞天的鱼类。

    丹顶鹤那么喜欢吃,洞天的那只断尾的公豹子喂它吃鱼,也吃得很起劲,他不怕这猞猁不上钩。

    “走吧,明天我们再过来看看。”

    ……

    “富贵厉害啊,你咋搞的,这才半天吧,这毛老鼠就抓了两大串子?”

    “那是,抓个毛老鼠还不简单。”

    “你听他的吧,俺打赌,他肯定是让狗抓的,不是套的。”

    “嘁,不是俺说你,富贵你这让狗抓,纯属是糟蹋好东西,这皮子剥下来就不值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