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的看着叶默,甚至还有些发抖。他出道以来从来没有遇见过真正厉害的高手,所有别人认为真正厉害的人,都已经被他杀了,包括他的师父。可是现在他才知道自己原来的眼界是多么的可笑,在叶默面前,他简直连垃圾都算不上。
“叶前辈,晚辈约翰杰愿意拜前辈为师,终身不背叛,愿意为做师父的马前卒。”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约翰杰竟然当场跪在地上要求叶默收他为徒。
不得不说这个白人老外华语说的简直是地道的不能再地道了,也不能不说这个家伙的皮厚的不能再厚了。
所有的人都愣住了,没有人想到约翰杰会来这一套,也没有人想到约翰杰竟然丝毫不顾叶默刚才杀了他们多少人。
别人认为约翰杰脸皮厚,可是约翰杰却不会这么认为。他的印象当中华夏人就是爱面子,只要你给了他们的面子,什么事情都好说。甚至可以勒紧裤腰带,将自己的东西拿出来给你,因为华夏人就有这么一个‘良好’的传统。
约翰杰研究过华夏历史,他知道当年华夏有一个皇帝叫杨广,只要那些外族前来称呼他万岁,立即就会赐下众多的金银珠宝。后面几个皇帝大致都睡一样,到了清朝的时候,似乎这种风气更甚。
因为华夏人就喜欢帮助别人,只要别人说一句,你真是好样的就行了。当初他拜的那个飞刀绝技的华人师父也是一样,当初自己只是稍稍对他恭敬了一点,他就收了自己为徒弟了。
所以他现在很有把握叶默会收下他为弟子,因为他第一次对华人跪下了,在他看来,这是华夏人最恭敬的了。
叶默摇了摇头,见过皮厚的,但是如约翰杰这种皮厚的人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想也没有想,就是一个风刃过去,约翰杰的一条手臂无声无息的落了下来。
“我数到三,如果你不站起来带我去‘灰色联盟’,你的第二条手臂就没有了。”叶默冰冷的说完,立即就开始数数。
约翰杰顿时呆住了,事实似乎和他想的有些出入,眼前的这个人似乎并没有在意他的恭敬,甚至连回答都懒得回答就将自己的手臂砍了一条。而且诡异的是他的手臂处竟然没有出多少的血迹。
约翰杰的身体越来抖得越厉害了,看样子自己的想法有些错误,如果眼前的这人要收他为徒的话,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