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所有骨外科的手术都离不开清创。
现在潘宏盛还没开始清创膝盖骨就已经碎成这样了,等清创之后膝关节还能用吗?又能剩下多少有用的骨头?
那些骨头还能拼凑起一个完整的膝盖骨吗?
答案是肯定不能。
清创就得摘除大部分废弃的、被污染的碎骨和组织。
等彻底清理干净估计也不剩什么了。
当然,在现代医学的不断进步下,也可以用另一种方法来解决。
那就是置换人工膝关节来解决这个问题。
就跟股骨坏死的治疗手段一样,置换陶瓷或者金属类的股骨头。
虽然最终效果不如原件那么丝滑,但总归不用截肢。
这不比瘸腿好多了?
但眼下,潘宏盛的情况并不是医生说能置换就可以置换的。
就算张易一眼就看出他还有置换膝关节这最后一条路可以走。
但是!
法律规定里只说了,医生如果遇到需要抢救的杀人犯时,是该救。
却并没有要求还得保住他四肢健全吧?
有条命活着就行了,没要求硬要保住腿吧?
硬要保也可以,得家属签字同意手术然后缴费才行。
置换膝关节可不便宜。
你个有家属家底也不差的杀人犯还想白嫖?
做梦!
只大概看了一眼后张易便实话实说:“再植是不可能了,但可以考虑人工置换膝关节。这好像得给家属打电话联系,看家属的意见如何。另外还得出去给刘警官说一声,命肯定是能保住的,剩下的其他手术得看家属和警察那边的意见。”
刚才康彦明和骨外科医生意见不同的地方也就是这里。
康彦明觉得没必要通知家属,直接截肢就行了。
就算这家伙死不成,下半辈子变成瘸子也算是对他的惩罚。
但骨外科那边的医生又觉得,如果能再植或者做膝关节置换保住他的腿,那做了也没什么。
反正潘宏盛也是有家人的,难道他家人还会不交费?
两人意见不一,争执不下。
这才叫来张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