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世界杯结束的两天后,世界杯的余温还没散去呢,国内一个未来的通信行业的巨头出现了,它就是联通。
联通出现的初衷,就是相关部门为了打破,电信在相关业务上的一家垄断。——虽说后来屠龙者也变成了恶龙!
联合通信公司,看看这个名字就知道了,它的身后是几大部委在支撑。
不过,公司是成立的,可几大部委只是抠抠搜搜的凑出来134亿元,给它做启动资金。
这点钱,说句不好听的,对一个通信公司来说,连塞牙缝都不够。可谁让这会儿都穷呢,想多给点,部委手里也得有啊。
可上头有令,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于是,为了筹集资金,发展通信网络,联通采取了“中中外”的模式。
所谓的“中中外”模式,在当时是一个迫不得已采取的融资、发展的手段,但在后来看就是,联通为自己挖的一个巨坑,还是差点把自己坑死的那种。
“中中外”指的是,联通背后股东所属的一家中方企业,与境外公司设立中外合作或合资企业,后者再与联通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合同,项目执行期通常为15年。
合资(合作)公司提供资金,双方在一定区域内联合投资通信网络。建成后由联通公司经营,双方按约定的比例分享现金流(包括折旧费、入网费和利润)。
从95年到97年,联通用“中中外”的方式,与11个国家和地区的32家电信公司,共签订了46个项目的合作合同。其内容以gs为主,并涉及市话、长途、cda等领域。
预计总投资规模618亿元人民币,实际融资约为10亿美元。
由此带来的后果就是,在现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