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什么门槛,为唐伟东的入股,人为的制造障碍。
只是在价钱和股份上,双方经过了一番小小的拉锯,就顺利的签约了。
双方在达成的入股协议中规定,唐伟东会以安北卫通、和刚刚注册成立的南洋电信的名义,出资二十六亿美元,约合二百亿多亿港币,入股即将于明年成立的中国移动。
在移动成立后,两家公司会总计会持有移动31的股份。
其中安北卫通占股21,南洋电信占股10,两家分别是移动的第二和第三大股东。
这个股份的比例很有意思,在股份的占比方面,33是一个坎,32和34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
在这种国资占绝对控股权的公司中,32以下的股份,屁都不是,而一旦超过了33,那就对公司的某些决定,有了一票否决权。
有关方面是绝对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出现的,所以最多只能答应给唐伟东30。
另外那一个点,还是看他出钱多,可能有关方面也觉得不太好意思,才又“额外”奉送给他的呢。
因此,即便是两家的股份加起来,也不超过33这道坎,剩余的那69的股份,将会归“全民所有”,国资是绝对大股东,这是一条底线,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本来唐伟东还想将负责大唐特区所有电信业务的公司,起名叫做大唐电信来着,没想到国内的那家同名企业,已经在酝酿中了,他们同样会在今年(98年9月)注册成立了。
这就是一家典型的坑货公司,唐伟东才懒得跟他们起同一个名字呢,所以眼不见心不烦,干脆注册了一家南洋电信,来完成对移动的入股。
协议中还同样规定了,作为第二和第三大股东的安北卫通和南洋电信,只享有分红权,不得参与、干涉公司任何具体的日常经营活动。
唐伟东一方无权向公司派驻管理人员,所有的高级管理人员,都会由相关部门进行委派。
不过,在唐伟东一方的力争之下,有关方面最终还是同意,第二、第三股东,可以联合派出独立的财务专员,对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
只是监督啊,如果想要审查,那就必须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这已经不错了,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