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诡三国斐潜 > 第2408章定点打击(4/8)
继的欲望,后来斐潜便是在《贪腐律》的基础上又增设了渎职一项,细化了具体的项目,尽可能的覆盖到更多的方面,结合起来形成了当下的《贪渎律》……

    但是很显然,《贪渎律》又有些跟不上新的变化了。

    在《贪渎律》当中,贪是指贪污公款,渎是指渎职公事,但是像是裴垣这样,说他是贪污公款么,他又不算是,因为他只是收了不少私人的钱,参律院中的公款他没有什么资格去贪,也没有多少钱可以贪,说他是渎职么,他也不算是,因为他只是吹牛皮然后旁人以为他能办结果收了不少钱都没办……

    因此拿《贪渎律》去套在裴垣身上,又没有什么合适的罪名。

    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情况。当然在后世之中,这种行为就是数目重大的经济诈骗,可问题是,在汉代,并没有这个罪名啊……

    甚至可以说,这种类型欺诈在大汉当下的认知当中,并不是一种严重的罪行,甚至连罪行都未必算得上。春秋战国之中那些尔虞我诈,甚至都可以被士族子弟奉为经典。

    比如完璧归赵。

    若是谁被欺诈了,在大汉当下找蜀黍没有什么用,谁也不会替其打抱不平追讨损失,因为这代表了被欺诈的人是智力低下,无能短视。所以斐潜若是说要替这些被裴垣欺诈的士族子弟追讨什么被骗的钱财,然后指责裴垣人品什么,根本就不成立!

    在大汉当下的社会认知当中,裴垣的这些行为虽然德行有亏,但也不算是什么大事,甚至会成为裴垣的功勋,在山东士族那边被夸耀!

    对吧,关中三辅的士族子弟多傻啊,谁谁谁,如何怎样被轻而易举的被骗了,抱到床上搞出十七八种姿势,一说起来必然是欢声笑语,满堂喝彩。就像是后世一大堆的『番邦友人』在某个网站上发百人斩千人透一样,在番邦那边来说,那可是英雄!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在其帖子下面留言什么兄弟借一步说话。

    因此,斐潜既不能说同意韦端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也不能采用司马懿小题大做搅风搞雨的模式,而是借这个机会提出了一个新的标准,新的问题……

    何为吏佐?

    吏佐又当如何?

    就像是最开头讲的那句话一样,是高高在上指责所有的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