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他的眼睛,才能看得最为清楚,无数的命魂挣扎痛哭着走向毁灭,无数伴随的地魂随风而散,没有人为他们中的某一个人感受到痛苦。
“每个人都将自己的命看得很重,起码对自己而言,比天地还要重要,然而对天地而言,只要有足够大的空间和足够长的时间,人命的存在,连最基本的意义都没有。一个人的爱恨情仇、上千年生离死别,和一片叶子叶落归根,毫无区别。”
“所以说,践踏人命,甚至是吞吃命魂,真的是受到天道的制裁吗?”
悬浮在战场之上,夜凌风望着下方无数被风暴吞来的地魂,他亲眼看着这一个个还带着眷恋的死亡之脸,可一旦数量大起来,‘眷恋’就没有了意义,人就变成了冰冷的数字。
数字,是没有爱恨情仇的,只是一个符号。
夜凌风愈发觉得,冷酷,才是天地宇宙的本质。
所以如果不是李天命,他更愿意吞噬命魂,因为一个命魂的效果就能到达地魂效果的百倍,他太渴望力量。
人命太贱了!
贱到让他都无法敬畏。
上千万的命魂,痛苦挣扎、不甘心的消散,那些哭嚎、眷恋,对凡尘的留恋,对爱人的不舍,对子女的厚爱……一旦数量多得让人头皮发麻,就容易变得千篇一律,毫无创意,一点都没法共鸣。
“我这是怎么了?看多了,就会变得冷漠吗?”
夜凌风想问魂魔这个问题,魂魔正在贪婪的吸收着他身上的力量,作为寄生体,它的力量取决于夜凌风的力量,所以它在和夜凌风一起强大。
“呜,呜呜!”
魂魔指着那些飘散的命魂,露出了渴望的神色,提醒着夜凌风,那些才是真正的美味。
有那么一个瞬间,夜凌风真的动摇了,他回想起李轻语那张脸,想起她强撑出来的笑容,想起她无助的流泪,他发自内心无比的怨恨太阳帝尊,他如着魔一样渴望力量,命魂才是更直观,更粗暴的力量。
还能有什么时候,比现在更能让他夜魔强大?
这是最好的,能打败太阳帝尊的机会。
可是,他必须要浪费大量的命魂!
那些带着生前爱恨情仇的魂灵,他们终究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