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朋友?”许飞有些不明所以。
“就是昨天在厂子外面跟你说话的那个年轻人啊,他的手下还把县长秘书给打了。”侯连河说道。
闻言,许飞这才知道侯连河说的原来是周云胤,他赶忙摆了摆手:“侯村长,你误会了,那个人可不是我朋友,而且我也不想跟他做什么朋友。”
“可是……”
侯连河刚要说些什么,许飞却直接打断了他的话,说道:“昨天的事,你也不要往心里去,他虽然帮了你们,但这对他来说,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吃饭啦!”
就在这时,孙红梅朝着两人喊了一句。
早饭很简单,一锅玉米粥,一碟小咸菜,还有一小盆的红薯。
这个标配,让许飞感觉非常的熟悉,因为在他小时候没少吃。
而且他和侯连河以及孙红梅的吃法一样,都是把红薯掰成小瓣,去了皮以后搅拌在玉米粥里。
非常的好吃。
许飞足足吃了三大碗的玉米粥,这才心满意足的擦了擦嘴。
早饭过后,他表达了一下侯连河和孙红梅的收留后,便是起身告辞了。
开着车接上了蔺婉,他便是来到了乡里的中学。今天的蔺婉穿了一身干净的校服,看起来显得更加清新脱俗,妥妥校花级别的人物。
由于蔺婉已经十三岁了,所以侯连河便是给蔺婉办理了中学的手续,让她从初一开始念书。
虽然开始会学的比较吃力,但只要多加努力,再加上老师的照顾,还是能够跟得上的,如此也避免了蔺婉再从小学开始念起。
从祭皇村到乡里并不远,只有十分钟的路程。
当许飞来到学校门口的时候,能看到许许多多的学生不断的走进学校里面。
当然也有家长来送的,只不过大多数都是三轮车,电动车之类的坐骑,像是许飞这样,开着豪华的宝马x7来送人的却是独一份。
所以当他到门口的时候,顿时吸引了大批的目光。
其中就包括了一些流里流气,穿着校服的男学生,这些学生并没有走进学校,而是成群的站在学校门口闲聊着,并且每个人的嘴里还都叼着一支烟,充当起了社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