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回到明末做枭雄 > 第三百一十章杀一个回马枪!(3/4)


    粮仓门口响起了叫喊声,原来是丁知州得到禀报,急忙带人跑了过来。

    与前几日相比,丁知州的变化很大,旧官服、旧官靴都不见了,换上了全新的服饰,身上带着浓浓的酒气,脸上还有乱七八糟的胭脂印子。

    显而易见,这位丁知州刚刚在喝花酒,而且陪伴的女子不止一位!

    「没什么误会的,来人啊,全都绑起来!」

    「我乃是华州知州,朝廷命官,你们谁敢绑我!」

    「噗通……嗖……哎呦!」

    丁知州拿出官威,试图抗拒抓捕,可惜一定用都没有。

    亲兵们都是秦锋训练出来的,只要一声令下,别说一个小小的知州了,就是天王老子也敢绑起来。

    很快的,丁知州和一帮大小官吏都被捆绑了起来。

    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只是稍微用点手段,事情就全都审问出来了。

    原来丁知州是个利欲熏心的家伙,见到调拨下来的赈灾粮食之后,立刻想要贪污下来,再变成白花花的银子,用来吃喝玩乐。

    又担心上面来人巡查,查出问题就麻烦了,于是决定演一出戏。

    先将各项事情安排好,而后换上一身旧官服,做出一副尽职尽责、爱民如子的大清官模样。

    因为功课做的足,秦锋前来检查之时,自然什么都查不出来了。

    可等秦锋带人一离开华州城,丁知州立刻原形毕露,联系了几名本地的女干商,用泥沙将仓库里的粮食换出来,而后偷偷运往山西,准备卖个好价钱。

    更让人恼怒的是,丁知州不仅盗卖赈灾用的粮食,就连那几百个孤儿,也一并让女干商们带走了,准备卖给早就联系好的八大晋商。

    而这些孤儿一旦落入八大晋商手中,基本上会有三种结局:

    一是卖身为奴,一辈子当牛做马,而这种结局相对来说还是最好的,起码能活命。

    二是做童工,到又深又黑又危险的煤窑中干活,天天挖煤背煤,直到累死为止。

    三是做菜人。

    什么是菜人,顾名思义,就是被拿来当菜一样吃的人。

    人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会丧失人性和理智,吃同类的肉充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