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上,然后双眼看着面前的服务员,后者都被吓得怔住了。
虽然特律区的狠人是不少
“我身上就这点钱了”话音未落,
沈然又从口袋里取出手机,重置出厂,然后也砰的一声放在桌子上,连电话卡都没拔,整个人便转身走出大门。
餐馆里的几人面面相觑。
行走在繁华热闹的商业街道中。
人影绰绰。
沈然一时间不知要去往何处,要不是有林承德,自己现在就是真的大城市里的流浪汉。
全身上下除了一件染血破洞的衣服
哦,自己裤袋里还有一块价值无量的星石。
迷茫的时刻,心里像是有一个声音在喊着:做点什么,做点什么。
可是自己又能做什么呢?
沈然抬头望向一栋高楼大厦,自嘲式的一笑,“我该去入侵火神区的火城电视塔,将那份录音直接播放出来吗?呵。”
胡思乱想着,心里难免生出一通烦躁,“为什么不让我去地球?为什么我还要待在这座糟糕透顶的城市里!”
忽然间,有歌声响起。
沈然扭头看去,然后穿过拥挤的人群,看见了一伙在街头唱着摇滚乐的几个年轻人。
主音吉他、伴奏吉他、贝斯、鼓主唱是一个留着长发和胡子的年轻人。
歌声很激昂,有一种振奋人心的力量。
沈然心情慢慢好受了些许,本想掏钱,但口袋光溜溜的。好在有其他路人为这饱含情绪的歌声留下了一些零钱。
“这座城市里还是有美妙的歌声与其他人的好心”
虽然想沉浸在其中一会儿,但沈然还是走远了。
因为,有危险气息传入了自己鼻子里。
人潮中有敌人出现!
他们仿佛草原上穿行在草丛中的鬣狗,接近而来。
沈然用眼角的余光,牢牢锁定着那几个家伙,在人群中左拐右拐,自始至终都把控着距离。
不过,自己明显还是低估了敌人。
没过一会儿,前方也出现了穿着打扮特殊的人。一时间,拥挤的人群中,敌人呈四面八方交击之式而来。
虽然在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