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开局失业,我让歌坛大魔王回归 > 第七百五十章 败者食尘(5/6)
   贝斯手很快又振奋心情:“兄弟,你能帮我要一张大魔王的签名嘛——不要你的,就大魔王真正的签名——我是她粉丝,我当年学贝斯的兴趣就是她启发的——”

    江阳:……

    他刚才还担心自己招呼不来,找不到话题冷场呢,这下不用担心了,这姐们是个自来熟,滔滔不绝的说着对她老婆的喜欢。

    她上大学时喜欢上李鱼的。

    当时。

    她和同学去去看李鱼的演唱会。

    她站在台下,看着小姑娘提着吉他站在台上。…。。

    所有人的目光聚焦于李鱼,所有人为她欢呼。而李鱼就像一个精灵站在星光璀璨之下,一举一动夺人眼目,一词一句都有人跟唱,舞台顶级的简直要人命,当时现场还有人激动的晕过去了。

    贝斯手被这顶级现场震撼到了。

    她回来以后决定要去玩音乐,她也要成为李鱼那样瞩目的人。可她都大学了,现玩音乐的话有点不赶趟。

    这时——

    学校玩乐队的同学建议她去玩贝斯,

    反正也没人能听见。

    正好。

    她心动去查资料时,发现不少玩贝斯的音乐人和up主夸和分析李鱼作品里的bassle走向,说贝斯是李鱼这些作品的灵魂。

    尤其《鱼!鱼!鱼!》这首歌。

    这首歌本质上就是报菜名,把李鱼喜欢吃的所有鱼肴报了个遍,说破了天也是一首口水歌,但这首歌之所以成为广场舞金曲,就是贝斯把一段音符(节奏)以不同轻重缓急地重复和递进,产生了人情不自禁想要动起来的魔性律动,从而让这首歌很洗脑。

    听的人多了,特别是广场舞大妈的洗礼下,很多人会说这首歌很俗和土,但没有一个音乐人敢这么说。

    因为但凡懂一点音乐的都知道,这首歌中的贝斯是真骚。

    骚到了极致。

    用江阳的话来比喻,俗点的比喻是漫长的季节里彪子跳舞的骚,骚的很魔性,高雅点的就是皇后乐队《败者食尘》的文骚。

    反正。

    贝斯手见了他们对李鱼贝斯的夸奖,果断入了贝斯的坑。

    她报了一个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