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黑雀说洋人在山谷外面没有进来,不过也没有走,他们占据了几处水源,看样子是要困死我们。”说话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大汉,睁着一双大眼,额头圆、下颔窄,身上穿着件印第安样式的布袍,头上带着一顶用蒲草编成的遮阳笠帽。
此时在褚云良的身边还剩下将近五百人。
他们北美华人反抗军原本已经发展到了三千人,当然其中还包括一些印第安人和混血人。
褚云良想着人多势众,打仗给劲儿。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的后勤补给根本就跟不上,即使是去劫掠白人的城镇也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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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小镇顶多也就是几十户人家,一般的城市也就几千人。储备的物资有限,根本就不够他们的消耗。
原本印第安人也会支持他们,但是印第安人本身就不擅长储备物资。他们就连打猎的时候都不会过度猎取猎物。他们的生活一直遵从着自然法则,不会过分索取。
因此褚云良也无法从印第安人那里获取足够的物资。
于是褚云良改变了策略,他在一些隐秘的地方建立小型的据点,将一部分人分散在那里放牧耕种,将多余的物资放在那里储备,将这些地方打造成反抗军固定的补给点。
最后他从三千人中挑选出了八百人作为纯粹的作战部队。
然而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这一次他就闯进了白人的圈套中。
法斯特·布朗是布朗家族的一员,对,就是那个船东布朗先生的家族。
这个家族扎根加州已经有上百年时间,法斯特·布朗的太爷爷约翰·布朗是一位冒险家,他是最早穿越中部大平原,翻越落基山脉到达旧金山的美国人,那个时候这里还是墨西哥人的控制区。
约翰·布朗在这里娶了一位墨西哥女人,这个女人的家族是西班牙的老牌贵族,不过早已经没落。
依靠妻子家中的权力,约翰·布朗逐步起家,在西部地区开采矿藏,那个时候还没有淘金热,但是布朗家已经开始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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