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狗东西昨晚上怕不是观摩了半宿?
干饭:“汪汪……”
“我让你节制,跟我有啥关系?这种事从来都是要求和绑架别人的。”
干饭:“……”
苗翠花打了个瞌睡,紧紧搂住赵传薪的腰,脸贴他胸口,咕哝道:“你俩出去说话,我再睡会。”
赵传薪就起身穿衣,带着干饭出门。
干饭解决了大小号生理问题后:“汪汪汪……”
“再有一星期就动身回去了。”
原来干饭想家了。
在鹿岗镇,不但有一群狗听它发号施令,还有许多鼻涕娃跟在后头疯跑。
说起来好像在骂人,可与鼻涕娃比起来,干饭倒像是尊尊长者。
干饭去马厩,将米山带出来遛弯。
别处都是人遛狗,只有赵传薪这里是狗遛马。
待吃完早饭。
赵传薪带着苗翠花,上了一辆公共马车。
干饭见他们都要出门,本杰明·戈德伯格又不在,就要求跟着。
“走,一起吧,一家人齐齐整整闯荡江湖。”
两人一狗上了一辆公共马车,到了哈德逊河的码头。
然后乘坐渡轮,经过乱石累累的河岸,赵传薪指着河西:“花姐,河那边属于新泽西州。”
很荒凉,船行了半晌不见人影。
但苗翠花很开心。
在来纽约之初,李叔同和刘远山他们逛纽约,邀请苗翠花,苗翠花就表示想和赵传薪一起去。
直到快离开这里,如今才遂了愿。
她惊讶说:“原来纽约这么荒凉。”
赵传薪不想剧透,他站在船头,呼吸又湿又冷的空气,忽然拿出了鱼尾风衣给苗翠花披上:“出去的时候,你就一直穿着它。”
苗翠花低头看看衣服上零星的破损,隐隐有火燎的痕迹,鼻子还能嗅到淡淡的火药气息。
她白嫩纤细的手指头,塞进了衣服的破洞里,能触碰到韧性极强的战争之创皮子。
她笑的更开心,紧紧握住了赵传薪的手。
自逃难去鹿岗镇后,她听到过太多风言风语。
嚼舌根子的都说她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