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
旁边毛子一把薅住仆役衣领:“包衣,去,你给我拿一瓶伏特加。”
包衣是他们对仆役的称谓,极尽蔑视之能事。
仆役摆手,说着生涩的俄语:“船上喝酒要钱的……”
那毛子抬手,扇了仆役脑袋一巴掌:“叫你去就去,哪来那么多废话?”
仆役懦弱,畏缩,但坚定的摇头:“不行的不行的……”
“看这些包衣,平日里比狗还听话,一旦涉及到钱腰杆子就硬了起来。依我看,咱们把他辫子给剪了,看看他是什么反应。”
仆役听了,脸色煞白,好像即将面临生死。
另一毛子哈哈笑说:“你要是剪了他的辫子,他会痛哭流涕,我这样干过,不信你试试。”
周围的毛子看着仆役的窘境,没人出言帮衬,要么冷眼旁观,有的甚至露出嫌弃。
这些清国人,给他们的印象,普遍是古怪、懦弱,总是一副天生就该被欺负的样子。
而毛子是什么性格呢?
就算拿着一杆老古董猎枪,也照样敢去打猎,能吃肉绝不吃素,当然如果碰上了熊瞎子,而老古董猎枪卡壳,那么就祈祷熊瞎子开恩,尤其在一连卡壳五六次的时候。
这种贪婪贯穿始终,死了一个还有俩。
此时,有个声音在头顶响起:“呵呵,赵某可以确定,无论换了多少茬统治者,但凡在你们面前露出一点点怯意和破绽,不管到了什么时候,只要你们主体民族还在,你们会立刻卷土重来。”
在赵传薪看来,施暴的一方记吃不记打,挨打的一方却也记吃不记打,世界上再没比这更离谱的事情了。
“谁?”
众人抬头,循声望去。
见一个高大的清国人,正坐在船舱顶上,两条腿自然耷拉,黑色的半高领针织衫掖在裤子里面,戴着墨镜,虽是坐姿,却不显肚子。
“遭瘟的,你再说一遍,我会把你脑袋揪下来下酒喝。”
赵传薪乐了,看了一眼脸色煞白的波亚尔科夫,转头望向说话那人:“来,大好头颅在此等你来取。恐怕你这辈子都没见过这般英俊的脸孔,给你机会占有,你可千万别不中用啊。”
那毛子大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