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菲菲抢在我前面说:
「妈!你这么说太过分了,什么叫屌丝?余斌很努力的好嘛!您要是不愿意让我们在这里住就直说,我们现在就走,反正外面有的是酒店。」
邓美嘉目瞪口呆。
林菲菲拉起我的手,我顺势起身,只听林菲菲在耳边铿锵有力地说:
「既然这个家不欢迎我们,那今晚我们就搬出去住,明天我们就回去了。」
邓美嘉双眼瞪得溜圆,不耐烦地摆摆手,「不爱住别住,反正想过我这一关,要不然在大都买房,要不然倒插门,否则没得商量。」ap
林菲菲没回答,拉着我上楼收拾东西。
我们的东西大多数都在行李箱里,简单收拾了一下,然后便拉着行李箱离开了。
邓美嘉冷眼旁观,直到我们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忽然阴阳怪气地哼了一声,对林菲菲说道:
「哼!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我就不信爱情能当饭吃。物质的贫穷,能让你一生都没有尊严。」
林菲菲停下脚步,她在我的注视中转过头,对邓美嘉说道:
「物质的贫穷固然可怕,但精神的贫穷,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活着,才是最可怕的。」
「你……」
邓美嘉气得满面通红,可林菲菲根本不给她继续开口的计划,一只手拉着行李箱,另外一只手牵住我的手,快步朝门外走去,步伐比来的时候,似乎轻
快了不少。
离开她家,我回身望去。
那栋巍峨的别墅在夜色中若隐若现,犹如一头沉睡的巨兽。
每一扇窗户,仿佛都是它的眼睛,虽然已经闭上,但仍然能感觉到它冷峻的目光。
我心中的愤怒逐渐平息,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赚钱的欲望。
林菲菲不在乎物质,可并不是我不努力赚钱的理由,因为我没钱,邓美嘉可以随意地把我的尊严按在地上摩擦。
邓美嘉的标准就是金钱至上,是她衡量爱情的货币。
都说钱不能衡量一切,可现实就是这么残酷,邓美嘉只用钱来衡量我。
夜风中的凉意,让我思绪如潮,只有自己变得有利用价值,别人才会对你和颜悦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