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生死。这确实是无可比拟的影响力。
这种事即使放在故乡世界,他的名字也必然可以在全球热搜头条上霸榜几年,甚至进入教科书。
但这里是魔幻中世纪。
跟故乡世界的信息时代不同。
信息时代,病毒式传播的信息会让一个人在顷刻间成为名人,走在路上都被认出来。
但就算是这种人,也得是过亿级别粉丝量才能享有的待遇。
只有几百万粉丝的人以平常的姿态走在路上,基本没人会多看一眼,更别说认出来。
而在这魔幻中世纪,虽然蓝恩干过的事情惊世骇俗,每个消息灵通的吟游诗人都指着这些故事赚钱。
可受限于传播速度与传播方式,蓝恩不觉得自己在野外的路上随便遇上一户农夫都能被认出来。
被自己的体型吓到还差不多。
毕竟寻常农户,一辈子能碰见几次吟游诗人都说不定呢。
“当然,这不是说他们有问题。只是”
蓝恩没有把话说完,但杰洛特明白了他的意思。
‘听众’没问题,那就是‘说书的人’有问题。
“你的事传播得太快,也太广了。”
杰洛特略显沙哑的声音担心的说着。
之前还没什么实感,毕竟他一路上都在目标明确的赶路,接着去艾瑞图萨干活挣钱。
可是现在路上管件闲事,却让他们实际的感觉到了蓝恩现在的名头有多大。
“可是有名气,不是好事喵?”
一直坐在蓝恩前面的绒布球抬起头,猫猫水汪汪的大眼睛里闪烁着疑惑不解的神情。
蓝恩笑着拍了拍小猫的头。
“有名当然是好事,但是有名到这种程度呵。”
名声是值得人一生追求的好东西,它能让人感到自我实现的快乐和满足,在心理上的慰藉与激励无与伦比。
几乎每一个脱离了为基本生活需求而苦恼的人,都会在某一时刻开始追求这种东西。
这东西当然是极好的。
可是当一个人习惯了围绕着自己的名声,已然把这种飘飘欲仙的环境当成了常态,接下来要是这些名声没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