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钱粮确实要的多了点,大家都不乐意,但殷部堂从来如此苛求,朝廷若是吹求过急,是不是有失圣上仁德?
刑部尚书王崇古终于想起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开口说道:“此案入京之后,我部对卷宗进行了核查,人证物证书证,历历可循,刑部认为该杀,坐罪轮斩,抗朝廷明旨为谋大逆,若不治罪,朝廷威严何在?”
群臣开始讨论该不该杀。
殷正茂在两广因为缺少粮饷,广摊派,把名单上的权豪缙绅一划拉,直接核算,不给就拆门,还不给就搬床,方式和方法虽然不温和,但两广缙绅权豪,的的确确提供了粮饷助军荡寇平倭。
在讨论中,万士和往前探了探身子说道:“礼部经查,两家并无三品以上官员,不在八议之列。”
朝堂风向标万士和的这个风向,代表着讨论的风向已经彻底倒向了杀的方向转变了。
“大司寇和大宗伯,是不是太激进了些?”朱翊钧的倾向很奇怪,他觉得王崇古有些激进了。
王崇古稍微愣了下说道:“陛下,大明会典未曾修纂完成,这刑名混乱,臣这司寇也刚做没多久,对刑名不熟悉,还请陛下朱笔御断。”
当大明律和大明皇帝的意见产生了分歧的时候,以大明皇帝的意见为准。
王崇古从来不认为大明存在法律这种东西,这也是他对张居正重用循吏不认同的分歧源头之一,守法循理的官吏,大明哪有什么律法?
他这个思路是逻辑自洽而且非常合理的。
从身份上讲,君子,治人者也;小人,被治者也;
大明的律法小民们压根就不懂,也不知道律法在哪里,在遇到了事儿的时候,第一时间是托庇于权豪,请权豪为自己游说一二,而且往往很有成效,这是大明的姑息之弊的具体体现。
而大明的律法对于肉食者而言,根本就是白纸一张,无法有效约束肉食者,因为肉食者是和治人者是高度重合而且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所以大明的律法,上不能约束肉食者,下不能约束小民,这律法可不就是白纸?说大明律,刑部尚书只觉得可笑,大明只有一个法律,那就是王法,陛下的金口玉言。
对于循吏,王崇古的理解是能做事、能做成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