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宇心中自语,“不过要是再有一个人就更好了。可惜克拉克森和拉文都是米国队那边的,要不然”
他看向身边几个队友,最后将目光放在了施罗德身上。
就他了!
砰!
一声闷响,米国队打铁。
这次是戈贝尔的防守发挥了作用,他也说到做到,开始认真防守,成功防下这个球,并拿下篮板球传给庄宇。
这时候施罗德正准备往前场走,却被庄宇叫住:“丹尼斯,接球。”
嗯?
施罗德下意识的停下脚步,却见庄宇已经把球传了过来,他抓住篮球却有些不知所措,为什么给我?
虽然施罗德也是打1号位,但和庄宇比起来他不论是实力还是名气都差了太多,是不可能和庄宇争的。
不只是他,其他人也一样。
更何况庄宇的组织能力非常出色,可以说是国际队一群球员里边最出色的,让他打1号位,组织进攻,谁都没话说。
可现在庄宇把球给他干什么?
庄宇从施罗德身边走过,对他说道:“从现在开始你来组织,我会找机会投篮,你的突破能力很强,我相信你。”
施罗德心头一喜,又有些受宠若惊,刚想询问为什么庄宇已经从他身边过去,他也只好把话吞进肚子里,在庄宇身后喊了一声:“好的。”
来到前场,庄宇跑位,施罗德叫挡拆。
等戈贝尔上前挡拆,施罗德趁机突破,然后分球,传给了庄宇,他也懂投桃报李。
当球入手,庄宇直接三分跳投。
砰!
然而没进。
“篮板球。”
戈贝尔刚准备争抢篮板球,却见一只手臂忽然横空杀出,竟然抢在他前边抓住了篮球,让他大吃一惊。
谁?
仔细看去,居然是庄宇。
等等,他刚才不是在三分线外吗,怎么这么快?
这让戈贝尔大吃一惊,庄宇刚才还在三分线外呢,等篮球弹起,他居然已经杀进了三秒区,并将篮板球摘下。
就很离谱!
不只是戈贝尔吃惊,其他人也很吃惊,庄宇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