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 试问,倘若将一个人安置在最深不见底的深渊长达二十年,他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
没有食物,没有饮水,没有任何可供交谈的生灵,只有寂静且绝望的黑暗。不会死,但也不会活。
所谓活着的实感早在踏入这座监牢的那一刻便被彻底剥夺,所剩下来的,便只有注定会缓慢变得模糊的记忆,犹如握不住的手中风沙。
或许,意志坚定的人可以挺过去,挺过这地狱般的二十年
抛去意志力不谈,光是离开的希望便足够让许多人凭空生出勇气与希望,这两样东西能够使人起死回生,能够让本该死去的人继续苟延残喘一小段时间。
更何况,人类这个种族,永远不缺少勇者。
但是,若是将这二十年的刑期扩展至一百年,一千年,一万年,乃至于无限的轮回岁月呢?
若是将一秒钟变成一万年,将刑期拉长至时间的尽头,又有多少人,可以完整地走出这样一座监牢,而不必产生任何变化?
答案是,没有。
哪怕是卡里尔·洛哈尔斯也绝不包括在内。
因此,当他将手搭上木门的推手,当鲜血、硝烟与燃烧的气味一股脑地从空气中涌入他的肺部,当爆弹呼啸而过,恶魔嘶声咆哮,天空被深红色浸染
这一切扑面而来,他却缓缓地露出了一个微笑。这笑容与面对康拉德·科兹时截然不同。
保持着这份骇人的微笑,他大步走出了那扇木门,其他的一切都被他尽数无视,无论是一条疯狂抽搐、抖动的斗篷,还是一个昏迷不醒的男人,都被他彻底抛之脑后。
一秒钟后,当他的脚掌接触到教堂破碎的地砖,木门就此缓缓倒塌。
它没有发出多大的声响,甚至没有溅起多少烟尘,至少,在此时此刻,在这片疯狂的战场上,没有多少人注意到这個人。
没人看见他惨白的脸和漆黑的眼,无人关注他那神经质般正在双手袖袍内抽搐的十指
他们不知道,正有两种截然相反的念头在这个人的头脑中互相碰撞,他意识到了自己的疯狂,但他甘之如饴。
疯狂。终于可以卸下一切,拥抱它。
还有什么事情,比这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