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当不成赘婿就只好命格成圣 > 第七十三章 将入日照,便可行大凶之事(4/4)
无论是青玥还是陆景,都仿佛是换了一个人。

    有新衣装点,本就姿容不俗的少男少女更美了些。

    尤其是青玥,少女本来便要衣裙装饰,穿了这套新衣,便更是极美的。

    俏丽若三春之桃,倾诉若九秋之菊,美貌自不必多言。

    在陆景眼里,此刻的青玥比那陆烽院里的袭香,还要好看不少。

    两人望着门外,青玥也时不时偷眼瞧一瞧陆景。

    只觉得今日的少爷可真是俊俏。

    “少爷,我们的日子越来越好了。”

    过了许久,青玥忽然感慨。

    陆景点头:“放心吧。”

    “会越来越好的。”

    ——

    是夜,陆景观想大明王焱天大圣,修行日月剑光。

    那月上的光芒似乎流转而下,落入陆景毛笔上。

    陆景一边用毛笔修行日月剑光,一边盘算着要找些法子,打出一把剑来。

    否则二十日之后,他御毛笔去杀南雪虎,只怕……太难了些。

    时间就此悄然流逝。

    五六日时间不过一转眼。

    陆景每日修行,每日前往书楼,每日摘录典籍。

    唯一不同的是,他的元神越来越凝实。

    每当他元神出窍,可以用在毛笔中,施展日月剑光。

    那毛笔上的光芒每次都更亮几分。

    引月光入毛笔,诸多咒言和印决之下,陆景隐隐觉得随着那月光而来的,还有一重重玄奥的天地之气,那些天地之气落入毛笔中的元神。

    月光映照下,剑芒锋锐,光芒湛湛。

    陆景浮空元神感知着这些元气,只觉得自身无比强大。

    “再过些时日,便可直入日照!”

    “入日照,便可行大凶之事,去杀一杀那南雪虎!

    即便杀不掉,也可重伤他,得大凶之象妙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