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正常。”
秦风随口应了一句:“到那天我陪你去吧,可别到时候总裁的位置没拿回来,人被扣下了。”
陈初晴十分理所当然:“当然了,你不陪我谁陪我?王岚么?”
“呵呵,她还没跑回宋家?”
“她不敢。”陈初晴懒懒道:“那天她以为你是什么背景雄厚的大少,敢孤身闯进宋家,所以跟着我跑出来了。”
“现在她不知道我在哪儿,回到宋家我母亲也不会放过她。”
“所以,现在继续跟着我,就是她唯一的选择。”
那天王岚的所作所为秦风是看见的,长得就是一副反骨样。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平日里陈初晴好吃好喝地供着她,她却在关键时刻只想着保全自己。
若她只是个拿千工资的保安,那还能理解,谁会为了千搏命呢?
可她的工资一年可好几百万,而且身份还光鲜亮,一般情况下根本用不着她出手。
拿多少钱自然就得办多少事,陈初晴给她的那些钱,就是买她在关键时刻出来替自己挡刀的。
她想跑?没门!
秦风倒是没觉得她这样太心机,反而觉得这才是聪明人该做的事。
睚眦必报,这很女中豪杰。
“行,到时候给我打电话。”
说完,秦风就起身准备上楼休息。
陈初晴微微眯眼看着他,突然觉得这个男人很有趣。
明明刚才还夸赞自己,可现在却对自己目不斜视。
陈初晴虽然不是个自恃美貌的人,却也对自己的美貌有一定的认知。
但看秦风头也不回的样子,她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自己修长的美腿:“难道他对女人没兴趣?”
……
第二天睡醒,陈初晴就已经坐在客厅里敲敲打打了,手边还放着一杯黑咖啡。
即便不出门,她一身装扮仍旧精致。
她好像并不和同龄的女孩一样追求名牌,反而热衷各种旗袍。
还别说,这些看似老气的旗袍穿在她身上,颇有种别样的风味。
不会让人觉得老土,反而有种韵味,好像一下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