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走的时候带走吧。
看来,也不是一般的马,价值不低。
茫途镇长打开门,里面有着五匹身高丈五,身上长着铜钱一样的斑纹的体型巨大的马。
看这些家伙身上肌肉颤动的力量,也都是烈虎级的水准。
“这是豹斑马,一个时辰可以走上三百里,我们只有靠它们,才有可能摆脱敌人的追杀。”
这样的马跑起来当真可以说是风驰电掣了。
走到出云城,恐怕也就是十天左右的事情了。
茫途镇长,早就有所准备了。
“一人一匹,上马走!”
茫途镇长自己选择了一匹最壮的。
林云、之蒙也很快选好了。
当都选好之后,茫途镇长突然出手,把剩下的两匹都杀死了。
鲜血淋漓,吓的其他三匹都惊恐不已。
“好好的马!你杀死做什么?”之蒙埋怨道。
“吃肉!难道你要在路上饿肚子么?”茫途镇长的回答很不屑,他觉得之蒙太傻了。
林云明白,吃肉是一回事,关键在于,不杀死,难道是留给自己的敌人来追自己么。
茫途镇长开始动手割肉了,不过,他并没有抢最精华的部分。
他也明白,林云、之蒙吃的好,才能更好的保障他的安全。
林云、之蒙也动手割肉,两匹大马,片刻割的只剩骨架。
随后,三人上拉马出了城堡,上马绝尘而去。
当三人走远之后,从死人堆时探出一个家伙的脑袋,不过是个猛虎级的强者。
当然,再强的家伙都被自己的头头和对手盯着呢,想装死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家伙向周围扫视一眼,迅速没入黑暗中离去。
他要把宝物离开茫途镇的消息及时的传播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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