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怪猎:猎人的笔记 > 第三百一十三章 全武器精通?(3/4)
 “当然!”吉恩击打了下掌心,“追踪什么,之前逃掉的那头雪狮子王吗?”

    戈登瞪了他一眼,“你怎么就跟那头雪狮子王杠上了,给我找头年迈的勐犸去!雪鹿也行!”

    “噢”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里,戈登几乎天天都会带着吉恩去猎场。

    哈雅塔时常也会跟着去,有时是去教点东西,有时则是去学点东西。

    单论痕迹追踪技巧,这家伙比哈雅塔还强一点,某些细节之处,就连戈登也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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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拉西亚地区看似荒凉,实则资源丰富,特别是主峰深奥这片,矿产资源,生物资源,什么都不缺。

    吉恩在戈登的建议下,开始了各种基础素材的收集之旅。

    铁矿石,燕雀石,冰结晶,大地结晶,黏着白蚁这些,有机会就多收集些,总有派得上用场的时候。

    令戈登没想到的是,吉恩居然用他这阵子收集到的铁矿石,去工房下了“巨剑”的订单。

    作为铁大剑派生系中最基础的一款,它能很容易地强化成戈登曾经使用过的爆裂刀。

    “你想转用大剑?”戈登忍不住问他。

    “不啊,太刀我也不打算放弃,太刀大剑换着用呗!”吉恩笑嘻嘻的态度令戈登火大。

    可被缠得不耐烦的他,最终还是把大剑的基础剑招教给了吉恩,结果吉恩又是只花了大半天,就学了个差不离。

    虽然以他目前的身体素质,进阶剑招的各型蓄力斩还无法掌控,但姿势和发力技巧都已经记在了脑子里。

    戈登狐疑地把他当初开玩笑式跟朱利叶斯学来的一两招双刀动作,展示给吉恩。

    结果吉恩上手没两下,就耍得比他更加有模有样。

    戈登开始意识到,这家伙或许和年轻时的师匠一样,是个各种武器都能掌握的“全才”。

    他们这样的人,或许在某种武器上,比如大剑的使用上,无法超越自己这种大剑专精的“专才”。

    但他们却拥有了更加灵活的战术选择权。

    对付速度极快的怪物时,就使用双刀太刀,狩猎装甲厚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