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怪猎:猎人的笔记 > 第一千三百一十六章 不准吃(2/4)
,吞噬,进化,这本便是灭尽龙的本能。

    自己以前那套顺应的办法,就是你要鲜血就给你,然后伱得为我提供强大的力量,至于那股狂意带来的影响,自然由自己消化。

    然而就在刚刚,戈登发现,狂纹铠甲与隐藏于其中的“灭尽龙的霸气”,并非完全的一体。

    只要自己的意志足够坚定明确,是可以在享受狂纹铠甲加护的同时,压制住“灭尽龙的霸气”的。

    这么做的缺点有两个。

    一是失去“灭尽龙霸气”的支持,狂纹解放得不够彻底,各方面的加护会有一定程度上的削弱。

    二则是狂纹最核心的能力——吞噬怪物鲜血恢复使用者伤势的加护效果,将彻底无效化。

    这看似对戈登影响很大,但实际上,对狂纹,准确地说是对隐藏于狂纹中的“灭尽龙残魂(霸气)”影响更大。

    吞噬不到鲜血,它会饿  这样一来,自己就有了反制狂纹的手段,驯服也就成为了可能。

    举个不那么恰当的例子。

    之前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像第三王女与烈风。

    烈风饿了,第三王女就喂,然后烈风越吃越胖,嘴也越吃越刁,逐渐成为了头颐指气使的胖狗。

    甚至还会指挥第三王女去给它找高级食材。

    后来,烈风到了安希尔手里。

    饿了?饿了好啊,给我背上这些弹药箱,绕着这座山跑一圈,跑完给你一口吃的。

    等烈风累死累活地跑完回来,准备吃饭时,安希尔再一指旁边的怪物,“想吃?自己啃去。”

    现在的烈风那真是强壮又听话

    自己和狂纹的关系,也该是这样才对。

    翻身避过麒麟召来的数道雷霆,戈登冲锋接近至麒麟身侧,无视了脑海中狂暴贪婪的嚎叫,挥起大剑,又是一剑背敲砸在麒麟头侧。

    充斥着高压电流的麒麟皮毛远比它看起来得要坚韧结实,戈登用的又是剑背,这一剑下去,麒麟连皮都没擦破。

    然而这一剑上附着的力道却不是开玩笑的,麒麟感觉自己简直像是被灭尽龙打了一耳光。

    “咴——”

    麒麟怒啸着。

    受到某种因素影响,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