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而在南方最好交给地方上自行决定。
“不若这样,先让江西一省试行,待推行后根据成效,再逐渐推开,至于北地,等江西完善制度后再择一府尝试,缓缓行之。
一条鞭法自见山公提出后,时户部尚书梁材据此编写编审徭役奏疏,此后各地都有府县尝试以此法征收两税,结果有好有坏,然并不妨碍各地先后尝试。
可见,此法虽有弊端,然依旧有可取之处。
不若朝廷借此尝试,不断完善,以将其定制,为我大明永世之用。”
张居正又开口说道。
他口中的见山公,指的是嘉靖朝初期内阁次辅桂萼,正德六年进士。
嘉靖初年,升任南京刑部主事,凭借大礼议进入朝局。
嘉靖三年升任翰林院学士,嘉靖四年任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学士,嘉靖六年历任礼部右侍郎、礼部尚书、吏部尚书。
嘉靖八年兼武英殿大学士,进入内阁,参预机务,继张璁为内阁次辅,不久被人弹劾致仕,嘉靖九年被重新起用。
其向嘉靖皇帝进《任民考》一疏,主张实行“一条鞭法”等措施进行改革,在杨一清等人的阻挠下被迫停止,于嘉靖十年正月告老还乡。
其在官场最后时间里如此跌宕起伏,最根本的原因其实就在他向嘉靖皇帝上的《任民考疏》,疏中表达出的意思正是几乎所有世家豪强最反对的事务。
桂萼提出重新清丈天下土地,取消照黄册派定年份轮役的老办法,改以一省之丁粮供一省之役。
在桂萼的赋役改革计划中,均丈土地是改革的前提条件,因为一条鞭法的实施本质上就是要摊丁入亩。
他认识到只有把欺隐的土地清理出来,登记入册,朝廷按丁产佥派徭役的原则才能切实贯彻。
时户部尚书梁材根据桂萼的建议,规定了新的赋役征法:“合将十甲丁粮总于一里,各里丁粮总于一州一县,各州县丁粮总于一府,各府丁粮总于一布政司。
而布政司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内量除优免之数,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斟酌繁简,通融科派,造定册籍,行令各府州县,永为遵行。”
桂萼在改革方面承续了赋和役合并以及化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