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甘行都指挥使司,二就是云南之外的三宣六慰了。
乌思藏都指挥使司,简称「乌思藏都司」,是中国明朝对今西藏自治区除昌都地区以外的大部分地区以及锡金、不丹的最高军政管辖机构。
朵甘行都指挥使司,简称朵甘行都司,是明朝在青藏高原东部的军事管辖区名,下辖1卫2法王封地3宣慰使司5招讨司4万户府16千户所。
实际上,这两个都指挥使司负责的主要是西藏的中部和东部地区,在西部还有俄力思军民元帅府,掌管的就是今天西藏的阿里地区。
明朝对藏政策,其实并没有超出元朝的封赏制度,都是通过封赏地方上大贵族,土司的方式进行。
明朝对西藏的统治主要采取了羁縻制度和多封众建的政策,通过在西藏地区设立行政机构,封授官员,恢复驿站,以及通过茶马贸易控制西藏地方。
明朝还重视西藏地方各个宗教势力,采取多封众建,册封三大法王、五大教王,实现了维护地方稳定,保障西藏与内地各方面联系畅通的目标。
为了保持西藏的稳定,明天通过招附、赏赐、多封众建、政教合一的多种形式获得地方贵族和宗教领袖的支持,在基层则推行都指挥使司和卫所制度,军政合一。
明廷自始至终都未对对藏族地区派驻大臣督管、也未驻兵,只是要求定期朝贡和对继任者的册封。
毕竟西藏地处高原,要派兵过去也是很麻烦的。
洪武元年,朱元璋在南京称帝,建立明朝。
洪武二年,朱元璋派遣官员持诏谕前往西藏,着令各部归顺明朝。
诏书说到朱元璋「命将率师,悉平海内。臣民推戴为天下主,国号大明,建元洪武。式我前王之道,用康黎庶。惟尔吐蕃,邦居西土,今中国一统,恐尚未闻,故兹诏示」。
同年,明太祖还派遣陕西承宣布政使司的官员许允德前往藏地进行第二次诏谕,「令各族酋长举故官,至京授职」。
不过此时藏地官员还都效忠元朝,并未臣服,直到明军攻取洮、岷等州,并进克元朝的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治所河州,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遂降明。
洪武三年,元顺帝病殁,在此情势下原先忠于元朝的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