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依旧艰难。
“洪武二十六年,全国有田亩849万顷,到弘治年间就仅剩42281万顷。
天下额田已减强半,而湖广、河南、广东失额尤多,非拨给於王府,则欺隐於猾民,广东无籓府,非欺隐即委弃於寇贼矣。
虽洪武朝八百万顷数字争议颇大,言称湖广地区的地方官把许多湖田、退滩地、荒芜以及不能种植谷物的山地都统计在田土数字之中,这才导致洪武年间湖广田地数据的大大膨胀。
但之后田亩之数不断减少,就太奇怪了,这么多年,按说各地开垦荒地,就算达不到八百万顷之数,也不该只剩下三百多万顷才对,只能说田亩之数早已失真。
若是再不清丈田地,怕是下面那些人胆大包天,我堂堂大明或是连三百万顷地都没有了。”
张居正正色开口说道。
魏广德当然知道其中差距的原由,和后世人想的不同,毕竟田地不可能凭空消失,怎么会明初还有八百万顷田亩,怎么到弘治、嘉靖朝就只剩下四百万的数字。
其实,这个倒不是地方官府直接把数字减下去了,而是按照明朝的制度,进行了折田。
什么意思呢,那就是大明把天下田地分成三六九等,本意是为了均平地产。
毕竟,田亩有丰贫之分,总不能指望让下等田地和上等田地一样的产出。
若是均按亩征税,那下等田地一年的产出怕是连赋税都交不够。
于是明朝就规定,根据田地的等级按照不同面积计算。
比如地,一般是分为四级,每亩征税2升,那一等正地的面积就是三十步为一亩,二等正地则是四十步,三等正地五十步,最下等正地六十步一亩。
也就是说,四等地的面积实际上是一等地面积的一倍。
而田也是如此,上田190步,下下田则是300步,每年缴谷米5升。
所以,明朝地方官员把上等田地改变为下等田地,直接就会让地方上登记的田地数量大减。
经历几朝下来,田地还是那么多,但是朝廷登记造册的田亩反而大减,甚至不到最初的一半面积。
地依旧是那块地,可田地等级不同,所以登记的田亩数量却在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