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莱姆斯·卢平和你们进行接洽,他是一只狼人,希望你们之前能相处的愉快。”
老妖精还没来得及欣喜,便被布雷恩话语中的另外一个信息所牵引了思绪。
阿莫斯塔·布雷恩,两年以前还只是默默无闻地一个青年巫师,在极短的时间里,他的名声便传遍了几个大洲,尤其是在欧洲魔法界,俨然已经是和阿不思·邓布利多平起平坐的姿态,而因为他年龄上的巨大优势和在魁地奇决赛夜展露的实力,不少人甚至已经笃定,未来的半个世纪乃至长时间,欧洲魔法界将会是阿莫斯塔·布雷恩的时代。
而这样的一个巫师,居然宣称自己有一个狼人朋友!
狼人在美国或许还能被接受,但在欧洲,无论是哪个国家的巫师官方组织都会视其为下三滥。
如果是邓布利多对外这么宣称,那么,巴纳也许还不会感到这么惊讶,但阿莫斯塔·布雷恩第一次名声远扬的事件,就是他干掉了臭名昭著地狼人首领格雷伯克和他手下的团伙。
妖精和狼人同样都是巫师眼中的异类,只不过,妖精地精明让它们在魔法界找到了一席之地,相比之下,狼人的处境就要恶劣的多,遭受的排斥也要更加严重。
阿莫斯塔·布雷恩既然不避讳对别人说自己有一个狼人朋友,这让老妖精对和阿莫斯塔·布雷恩成为真正地朋友的信心大增。
“布雷恩先生的朋友就是妖精的朋友——”
巴纳先生脸上的笑容终于真挚了许多,
“这件事情我会让金戈来负责,我相信它可以和这位莱姆斯·卢平先生相处的很愉快。”
妖精和巫师之间的歧视是相互的,既然巫师看不上狼人,那么,妖精自然也不可能认为狼人是多么高贵的生物,但接下这门差事的金戈不敢表露出丝毫不满,它恭敬地冲着巴纳先生和布雷恩先生弯了弯要,表明自己会尽心尽力。
这场会面的结果对于各怀心思的两方而言,无疑都是愉快的。自会面开始,办公室内一直隐而不发的凝重、紧张的气息在达成共识的刹那间松解,两个人终于开始品尝起餐桌上美味的食物。
“啊,对了--”
趁着金戈给茶盏里加水的间隙,阿莫斯塔忽然冷不丁地询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