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系统流主角的我加入聊天群 > 第五十三章 卖身契(4/4)
点数,人数限制:1——签了字,你以后干的事情有五分之一算我的。

    状态:已使用使用对象:路明非  当前提供点数:0

    契约内容:

    1、自签订契约之日起,契约者自愿转让未来因果的百分之二十。

    2、契约者不可单方撕毁契约,违约将损失自身拥有一切的五分之一。

    3、契约提供者,有权要求契约者制造因果,契约者禁止避世不出。

    99、上诉条例真实有效,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