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会讨价还价,1旦价格确定,女儿就会“嫁”给那个男人。
这1次男人之所以付嫁妆,是为了向父亲证明,他在经济上有能力养活他的女儿,这笔钱是那个女人的专属权利,任何人都不能碰——不是她的丈夫,也不是她的父亲,甚至她的儿子。
这在忒索斯特别重要,因为没有这个例外,妇女不允许拥有任何其他类型的财产。
因此,在忒索斯找到爱情婚姻就像找到真爱1样罕见。
最后1种被称为方便婚姻。
在这种类型的婚姻中,1对夫妇将开始在同1所房子里生活在1起,如果他们连续在1起1年以上,那么他们就会被宣布为丈夫和妻子。
几乎所有下层阶级的婚姻都是这样的,因为它们很便宜。
毕竟,贫苦农民已经在努力维持生计,所以昂贵的婚姻并不完全在他们的愿望清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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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种类型的婚姻特别受到下层阶级的青睐,因为如果夫妻没有结婚,即使作为礼物也不会交换财富,如果婚姻因某种原因破裂,任何1方的钱的重新分配都不会有麻烦。
按照3段婚姻的描述,坎比西斯和亚历山大必须被归入第3种婚姻。
但亚历山大对这种类型的婚姻有1个很大的反感。
这就是在条款中使用“连续”1词。
1对夫妇必须连续在1起1年多才能被视为已婚。
而这个“漏洞”,忒索斯人并不陌生。
相反,它的使用是如此普遍,以至于实际上在忒索斯的下层中,实际的夫妇极为罕见。
他们如何利用这个法律漏洞,让女孩每年在父母家呆3天,以避免正式结婚。
这似乎与整个努力背道而驰,但这样做是因为它有利于女人的父亲。
这是因为在女儿结婚之前,她所有的财富都属于父亲,而婚后则属于丈夫。
因此,通过不把女儿嫁出去,父亲可以保留女儿的所有财富。
听说亚历山大要为她举办派对,坎比西斯自然喜出望外,没有站起来。
于是她很急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