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他还要带人去勘探一二,哪怕希望渺茫,可他还是希望能够逮到人。
就算没有拿到钱,也要让她进去接受再教育,让她在里面坐牢坐到地老天荒的那种。
结果没有想到,一个转身竟然会遇到沈洁,看着后者满脸笑容,“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怜?”
“可怜?”沈洁对着他摇摇手指,“如果你都算可怜的话,这年头可怜人可多了。”
“你起码从没有钱到一年多时间里赚到五万多,也是蛮厉害的。”
前世的高健有这么厉害吗?沈洁不肯定起来,如果真是这么厉害的话,产业不应该是做的很大吗?
可好像感觉也不是很大啊?难道是资料有误?算了,不想了,反正这货这辈子要做大事业,真的是很有难度。
“你。。你。。”高健指着沈洁,气的说不出话。
沈洁不悦的把他手指给按下去,“我讨厌人家用手指着我。”
“还有你自己脑子都送废渣渣,明明上次自己也说了色字头上一把刀,结果还是再次犯蠢。”
“明明你不是做生意的吗?结果。。”沈洁觉得高健现在能赚钱,应该是遇到了一个好机会。
在这个猪做生意都能赚钱的年代,高健那么蠢的脑子,会做生意赚钱,不应该和脑子有关,而应该和这个年代有关。
“你说如果遇到一个高明点的,稍微用点手段,你是否会再次掉进去。”
算了,沈洁知道高健的脑子不大聪明,知道他过的不好,也就放心了。
就算这人回去后继续做生意,想来也是给人赚的钱,不知道何时会再次给人骗走钱。
临走的时候,想起某人,顺口问了句,“对了,你知道沈媛的情况吗?”
“我知道她去了港城,上次我回去进货,听人提起她,说在港城那边买了房子,当起了寓公。”
提到她,高健就又想起那些钱可是他的,都是他的。
如果他当初也跟着去港城,把手上的钱拿去买房子当寓公,现在小日子一定也是过的各种滋润。
高健真的后悔,如果当初他立马跟去港城,大概率应该会找到沈媛,然后逼她把钱拿出来。
可现在想要在偌大的港城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