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我的脸。”
族人们哈哈大笑,笑声就如在部落里那样欢喜。
大牛啃着肉干,听着他们的欢声笑话语,脸上也不由露出笑容,这种生活真的是他们从未见过的。
阿土轻声道:“这种生活真好啊!”
和夜风在一起之后,他越来越喜欢这种生活,也越来越害怕死亡。
他以前活着那就是不想死,现在活着是不想死。
他喜欢这种所有族人欢欢喜喜在一起的感觉,阿土的表情大牛一看就明白,他也喜欢现在这种生活,什么事都不用烦他,也不用纠结任何事。
只需听从吩咐做事就可以,若是萧瑟知晓大牛是这样想的,就会说,大牛不适合做领导者,只适合做冲锋的人。
夜风站在山洞口,看着冉冉升起的骄阳,微眯眼,他的阿瑟此时应该正带着族人晨跑练刀练太极,部落里定是欢声笑语。
才出来一天,他就想念他的阿瑟。
真不想离开他的阿瑟,一眼都不舍。
把思念放入肚中,夜风的面容猛的变的严肃,声音铿锵有力:“准备出发!”
刚还叽叽喳喳的族人们,瞬间把吃食东西都收好,把地上的痕迹抹掉,用水烧灭掉火的余温,动作快速干脆。
看着他们飞快的动作,咀嚼嘴里肉干的大牛,直接把嘴里的肉干吞了,差点没噎死。
毛牛部落的雄性们,原本正懒洋洋的,看到青龙部落的雄性们,因为夜风一句话,动作迅速的整理着,他们也不敢再懒洋洋的,赶紧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放到板车上,规距的站好,没有二话不敢反抗。
这就是立规距的好处,族长说一是一,说二是二。
夜风手一扬,丰收哟喝一声:“跟上!”
队伍整齐的朝前方前进,有着大牛和阿土的精准带队,他们在中午时分到达毛牛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