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开发,只要是人走过,就会留下痕迹。
食人族只要跟着这些痕迹走来,就一定能追上他们。
可不逃就是等着被火烤,哪怕知晓留下痕迹的事很不好,此时也得跑。
跑过后,后面的痕迹很清晰,萧瑟说道:“咱们毁掉痕迹吧?”
“没用,他们生活在这里,是野兽还是我们走过的痕迹,他们一眼就看得出来。”
夜风面容严肃:“所以咱们现在除了跑,没有别的办法,走。”
一行人不停歇的往前跑。
这也是自己坐在恐狼身上,若是让萧瑟自己跑,她一定跑不了多久。
想想昌浑扛着自己能跑一天,夜风背着大背篓也能跑一天。
只要跑出食人族的地盘,跑出他们追逐的方向,就安全了。
一行人一直往前走,身后的哈嗷叫声也越来越远,直至最后听不到。
萧瑟狠松一口气:“他们没追上咱们!”
“不是没跟上,他们是没出声。”夜风没有停下来,“先前他们发怒,现在正憋着劲呢,咱们还得跑。”
听着这话,萧瑟打了个冷颤,食人可比地穴人聪明,而且他们也是人,只不过他们的食物是吃人,并不代表着他们蠢。
越往里跑越是静悄悄的,夜风慢慢停下脚步,双耳动了动:“这里面很不对劲!”
萧瑟的心脏怦怦直跳,她当然知道这里不对劲,没有鸟声,没有野兽痕迹,就连食人也没有了喊叫声,一切都静悄悄的。
可是她并不知道是什么不对劲,她只感觉脚底发冷,后背脊发凉,浑身都不得劲。
“咱们已经走到了这里,不能往回走,得继续往里走。”夜风带头朝前走去,萧瑟的心都提到了嗓子口,紧抿唇不敢乱出声,怕吓到夜风。
小龙鸟拍打着翅膀飞翔在上方,炯炯有神的眼神四处盯着,有危险就会第一时间发信号。
然而,它并没有发出信号声来。
一切都静悄悄的,好似末日来临。
金黄色的阳光自树叶中洒下来,落在所有生物上,如碎碎的金光点,斑驳又美丽,
就是太静了,静的只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和心跳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