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日得到萧瑟的保证,欢喜不已:“真的吗?那太好了,快来吃烤肉,吃了烤肉后咱们去打猎。”
然后就可以一起去抓大角鹿,到时再送一头大角鹿给长生。
萧瑟点头,走到夜风身旁,指着大角鹿,神秘一笑:“看到大角鹿,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吗?”
“什么?”夜风瞧她那狡黠的眼神,就知晓她又有了好点子。
萧瑟挽着他的手朝烤肉走去,低声说道:“如果咱们族人去打猎的时候,骑着大角鹿那会怎么样?”
夜风一怔,想着族人骑着大角鹿威风凛凛的样子,确实是很震撼。
“可是……”夜风也压低声音说道,“它们的角太大,森林里怕是不好进去。”
一对角的宽度将近两米多宽,这在森林中,别说奔跑,怕是连走都走不进去。
萧瑟看向夜风,嘻嘻笑道:“我记得我刚来那会,你们打猎都不是在森林中打,都是去别的地方打猎,为什么?”
她刚来那会,夜风他们都不怎么靠近原始森林,而是去别的地方打猎。
如果不是去到别的地方打猎,十四岁的夜风也不会被大雨冲走,独自在野外流浪。
如果不是在别的地方打猎,萧瑟也不会掉到长毛猪身上,然后被夜风给扛回来。
夜风低眸看着双眸含笑的萧瑟,轻声道:“因为森林中的野兽凶狠还单只,打它们费时间,量也不够多。”
“草地上的野兽成群结队,不但温顺也很好打。”
“所以我们会去外面打成群的野兽,而不去森林中打凶猛的独只野兽。”
说完后,夜风就明白了,他双眸亮晶晶的看着阿瑟,难道她是这个意思。
萧瑟同夜风坐在到石头上,接过夜风递来的烤肉,咬了一口,笑眯眯道:“对啊,就是这个道理。”
“咱们有了大角鹿,就可以骑着它跑到草地上,去追赶成群结队的野兽。”
“想想,咱们特战勇士,百来人骑着大角鹿冲进野兽群里的那种气势,都不用射箭,光是大角鹿的凶猛顶撞,就能把野兽给踩死一大片,对不对?”
面对笑盈盈的阿瑟的提议,早就猜到这种结果的夜风,心是狂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