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恐看到的,和丰收看到的是一样的。
但想的没丰收想的多。
丰收想着这只野兽,能把恐狼和族人包课在里面吞噬掉。
那它的破绽就不会是在外面,也就不会给阿恐干掉它的机会。
这就像吸血毛毯一样的道理。
吸血毛毯看着就一个床单,没有庞大的身体,也没有锐利的牙齿。
可它们有着强大的吸力,有着包裹人类脑袋的能力。
一旦人类脑袋被包裹,用刀剑都砍杀不了,只能刺破它的肚皮,才能让它们松口。
吸血地毯铺展在船面上,你根本就刺不到它的肚皮。
它的背面又刀枪不入,你根本奈何不了它。
阿瑟说的,每一种野兽都有自己的优点,也有自己的缺点。
在你没找到它的缺点,没有把握对它一击之杀前,你要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
这只野兽能变大变小,锐利的红樱枪刺破它的身体,它没任何反应……
在这种强大前,他们除了逃命,别无它法。
有的只是等到龙鸟把这里的消息,带给阿瑟和族长后,前来救他们。
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带着所有勇士逃命。
还有阿恐。
他可不能让阿恐被野兽吃掉,不然阿瑟和族长得多伤心。
再说,这么强大的恐狼,就这样被这只不知名的野兽给吃了,那真的是太让他痛心了。
所以,他一边奔跑,一边喊勇士撤退,还不忘喊上阿恐。
阿恐也是有智慧的,它在食人蚁周围蹦哒,寻找机会,没有莽撞的张嘴就咬。
别的恐狼见到它们的恐狼王要对付这只野兽,也勇猛的冲食人蚁张嘴咬,要给它们的恐狼王立威。
不成想,一沾上食人蚁,倾刻间就会变成一副骨架。
这么威猛的样子,哪怕是没有智慧的野兽见了,也得退让。
更何况是丰收他们和被训练过的恐狼。
瞧着又一副骨架,丰收撕着嗓子喊:“跑跑跑,分散开来跑。”
“不要往族长他们那个方向跑。”
“不要把这种野兽带回去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