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鸟它们会把这里的事带给族长和阿瑟,他们会想办法来救我们。”
“你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的往前跑。”
“跑到最后得到救援的你们就会活下来。”
“一直跑,跑。”
他要把话说清楚,告诉他们一切,这是他的责任。
从勇士以前在荒野外打猎,会走上一整天,也会奔跑上一整天。
所以奔跑对于他们来说,不是事。
难的是你的速度一定要快过想要吃你的野兽。
两条腿的人类,很难跑过四条腿的野兽。
但现在,这只野兽不是没有腿吗?
没有腿,说不定他们就能跑过这种野兽。
说是四处散开来跑,但阿影他们还是习惯性的跑着丰收跑。
跟着领导人跑,心里也有个安慰。
一群英勇无比的勇士,在此时被食人蚁追击的痛苦不堪,狼狈奔跑。
有个勇士的大黑刀掉了,回头去捡。
正巧被回头的丰收看到,他大惊:“不要捡。”
但来不及了。
食人蚁缠上来,吞噬大黑刀,吞噬勇士手臂,最后把这个勇士给吞噬掉。
连声惨叫都没有,勇士就成了一副骨架。
丰收看的痛不欲生,喊的撕心裂肺:“武器掉了不要捡,用力跑。”
“你只要停下来,就会被这只野兽追上。”
“想活的都不许停,不许回头。”
回头速度就会慢,慢下来就会没命。
武器再重要也重要不过族人的性命。
武器没了可以再造。
勇士没了……他们花的不仅仅是十六年的时间。
而是要用十六年的时间,在一群族人们之中训练出勇士来。
毕竟一个婴儿未必能活到长大。
所以一个部落想要得一个能在荒野外打猎的勇士,真的很难很难。
大部份族人在第一次去荒野打野兽时,就会被野兽给拖走。
丰收痛心也没用,他再次放慢奔跑的速度。
依着他的奔跑速度,他可以跑第一位。
可他不能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