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女大十八变。
性子像阿妖,又活泼又嚣张。
大黑刀弓箭长棍识字画画认草药,样样都会。
阿叶一边夸奖的时候,又一边叹气:“样样会,样样都不精。”
萧瑟看着把一个大娃崽给摔飞出去的阿秀:“她最厉害的是打架,力气大的很,像阿茶。”
阿叶目光一直落在阿秀身上,心花怒放,一脸骄傲:“我和阿藏的性子都稳的很,怎么到了她这里,就这么猛了呢。”
话是在嫌弃阿秀,可是那语气,啧啧啧,不知道有多骄傲。
萧瑟虽不太会夸人,可她会把对方当成是阿茶那样来看待。
她笑着说:“猛点好,谁都欺负不了。还能把那些大娃崽像小娃崽一样扔出去。”
“光是瞧着都安心,我就喜欢这样的阿秀。”
阿叶笑的见牙不见眼:“也就你夸她,她其实笨的很。”
“那哪是笨,她那是善良,不和那些人计较,把自己的快乐分享给她的伙伴们。”萧瑟抬眼望向那个方向。
阿秀此时正拉着刚被她摔飞出去的大娃崽说话。
低头弯腰的样子,像极了是在哄人。
别看阿秀年纪小,可是她的身高,在这一群同龄中,却是最高的。
已经超过一米七,站在阿叶面前,都能和她平视。
站在萧瑟面前,那就是个金刚芭比。
特别是那一双圆圆的大眼睛,配上她这一身结实的肉,真是一点也不相配。
可就是这样可爱的长相,和她这一身肉,让部落的族人们喜欢的不得了。
多肉的娃崽证明身体健康,能安稳的活着。
这就是部落族人对娃崽们最大的期盼。
阿秀就长成了他们想要的样子。
再加上阿秀性子好,从不与人生气,又能和任何人都玩得起来,更得族人们喜欢。
输了不会哭闹,还会笑着说再来。
赢了不会骄傲,会和你勾肩搭背的再来。
小时候和阿地一起玩,托了阿地的福,被阿恐和小龙鸟宠着。
是啊,那时候,阿恐和小龙鸟只有阿地能坐。
阿秀和阿地玩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