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也能坐阿恐和小龙鸟。
然后得萧瑟喜欢,也就变成了得夜风喜欢。
得了夜风和萧瑟喜欢的阿秀,自然得长生丰收他们的喜欢。
阿藏阿叶性子好,伙伴们都乐意宠着善良聪明漂亮,又力气大的阿秀。
最后阿秀就成了团宠。
要说有些人天生就是好命,阿秀就是这样的幸运儿。
再加上她自己也争气,每一样都能学得会。
虽不是很精,但在同龄娃崽们中,她什么都排第一。
她能骑阿恐,能坐小龙鸟,能驾驶大角鹿。
能文能武……只是还没去过荒野。
一是因为她年纪小,别看她身高一米七,其实她还没满十岁。
二也是因为部落一直在壮大,根本不需要她这样的娃崽出去历练。
可其实,阿秀很羡慕阿地可以出去历练。
只有她还没出去过。
一直被大家捧在手心的她,什么苦都没吃过。
让想要为部落做点事的她很苦恼。
特别是这次,阿地跟着大黑小黑出去一个月,真是让她羡慕的直流口水。
阿秀把被她扔飞的大娃崽哄好后,奔向阿地。
她没有阿地年龄大,却比阿地高了一个脑袋。
金钢芭比的她,和阿地站在一起,真是两个阿地。
这样身材的娃崽却是所有族人都羡慕的身材。
坐在石头上的阿地,看到阿秀朝自己奔过来,先笑开了眉眼:“不玩了?”
“不玩了。”没意思,打来打去都是这些。
那些娃崽比弓箭不如自己,大黑刀不如自己。
摔跤还是不如自己,是真的一点也不好玩。
阿地看着笑盈盈的阿秀,微微皱眉,试探着问:“你不高兴?”
“也没有说是不高兴。”阿秀轻轻叹气,眼里的光在消失,“就是想去荒野练练。”
阿地怔住了,他万万没想到阿秀居然会说这话。
他思索后还是问出了声:“为什么?”
阿秀既然和他聊起了这个,就说明她想解决这个问题。
自己顺着她的话聊,让她把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