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瑟的炭笔,早就不捏着炭笔在手里画的那种单一。
把细竹子劈开,把炭芯放进去,用竹子合拢,包裹炭芯。
再用布条缠紧竹身。
竹子顶部放一块平移笔帽。
笔帽中端有一节小圆木。
被像铜钱孔一样困着的小圆木,从笔帽中钻到竹筒笔中。
当炭笔尖短的写不出字来时,移动铜钱四孔,小圆木就能活动往下落。
小圆木一落下去,就能压在炭芯上,让它往下。
如此一来,这根炭笔就能再次书写。
有点像圆珠笔的理论,事实上挺麻烦的。
但这种炭笔只有萧瑟一个人用,也就没那么麻烦。
当然,用炭笔在兽皮上书写,不易保存。
萧瑟现在只是用炭笔把蓝图构造出来,只是为了擦拭,防止自己写错。
毕竟那么大一张兽皮图。
待到想要保存,她会用色彩来书写。
阿英明白了,脸上带笑:“你想等阿秀再次来找你,到时你再和阿叶说出去历练的事。”
“不是我说,是让阿秀自己说。”萧瑟眼光一直落在兽皮上,“在我还没说出这件事时,这事对于阿秀和阿叶来说,是她们两人的事。”
“若是我开口了,这属于部落的事。”
“阿叶不答应也得答应。”
萧瑟目光移开阿英身上:“我现在还不是没说吗,那就让她们母女俩自个儿好好想想。”
先前阿叶不说那话,她也打算,等到地面翻新好后,她就和夜风带着阿地阿赶阿多阿秀他们去荒野外游游走走。
只是她还没说出来,阿秀却先一步说了。
不过吗,提出这想法的未必是阿秀,可能是别的娃崽。
因为别看阿秀是个金刚芭比,也别看她很调皮捣蛋,其实她真的很听话。
阿叶的性子就是守在部落里,安安静静,平平淡淡的活着,哪也别去。
她这样想的,自然是这样教的阿秀。
从小听着阿叶这话语长大的阿秀,她再能打,再有想法,她都会觉得她要去荒野这想法是错误的。
阿叶不会同意,而她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