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赶紧扶起夏侯仲德说道。
“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胜任啊!”夏侯仲德说道:“您也知道,我除了掌控过几年禁军之外,实在是没有多少领兵的经验,最怕的就是没有这个能力啊!”
“老将军实在是谦虚了。”路朝歌大笑道:“您的本事我还是知道的,当边军大将军还是绰绰有余的。”
“少将军谬赞了。”夏侯仲德赶紧说道。
“那就休息一晚,明天我们就出发。”路朝歌说道:“就是辛苦老将军你了,这一路上舟车劳顿的。”
“不辛苦,这种生活我还是很喜欢的。”夏侯仲德大笑着说道。
当天,路朝歌为夏侯仲德举办了接风宴,虽然现在条件并不好,但是路朝歌还是让辎重营那边弄了满满一大桌子菜,因为是在军营,所以众人也就没有饮酒。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路朝歌带着自己手下的亲兵以及玄甲军再一次踏上了征途,这是他在北方最后一件事,忙完了这件事,他就可以回长安城了。
毕竟自己家那个两个小家伙可是快要过周岁生日了,他无论如何也要在周岁礼之前赶回去,别的事可以暂时放一放,但是这件事在路朝歌看来可是大事。
走了半个月的时间,路朝歌带着人赶到了北疆边军的驻地,一片连绵数十里的军寨,不过二十万边军并不全部驻扎在这里,而是分布在整个北疆防线的各处要地。
而路朝歌来的这个地方,就是北疆边军的指挥中枢,位于幽州与草原边境重要军事要塞——巩义城。
这座城不属于幽州道管辖,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要塞,除了有少量的居民以外,更多的就是一些过往的客商。
劳实仁早早就得到了路朝歌要赶到的消息,他也做好了离开这里的准备,他知道自己是刘子腾的人,路朝歌接管边军以后,不可能把二十万边军交给他,索性自己就自觉一点,没准在路朝歌那里还能捞点好印象,让自己能消消停停的离开北疆回到刘子腾那里。
劳实仁带着人早早的就等在了城门外,身后跟着他的一众心腹,按理说他和路朝歌属于平级,路朝歌是正一品的大将军,他也是正一品的大将军,可是在地位上他拍马也赶不上路朝歌。
“见过郡王殿下。”劳实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