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福叮嘱一番,便抱着宝贝闺女回了屋子。
小宝也踏着最后一丝光亮,手拿两本书从外面走了进来。
当看到房间里的毛毛时,惊讶得嘴巴能塞下一个鸡蛋,“毛毛你啥时来的,早知道你来,我就早点回来了。”
以前由于杨氏的关系,毛毛很少去老宅,小宝对这个堂弟印象并不算太深。
直到后来二叔休了杨氏,毛毛去老宅的次数多了,兄弟俩才渐渐熟络起来,关系也越来越好。
别看小宝那时调皮,但自从进了学堂以后,就仿佛变了个人,不但懂得了很多道理,甚至有些心疼毛毛这个堂弟。
虽然母亲说话嗓门大了点,不似别人娘亲那般温柔,但却真的很疼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他,与毛毛比起来,他真的是太幸福了。
看到毛毛来了,简直可以用喜出望外来形容。
最重要的是,堂弟记忆力那是超级好,但凡他教过一次的字,便能通通记下来,说是神童一点不为过。
别看他还未踏入学堂,但识得的大字,却一点也不比读了一年书的孩子少。
由此可见,他对读书的热爱,已然到了痴迷的程度,不然也不会在无人教授的情况下,识得如此多的字。
想到这些,小宝不禁对这个堂弟钦佩有加,看到他来了自然高兴。
“在家实在太无聊了,我想来这边跟哥哥多认些字。”
毛毛没有说的是,他每天看着继母还有她的爹娘,围着弟弟转那个画面真的很让人羡慕。
但他的娘亲却像个陌生人一样,对他一点也不疼爱,只有父亲一个人疼他。
如今家中开了铺子,爹每天忙到打烊才会回后院,吃过晚饭就睡下了,陪他的时间少之又少。
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在那个家,仿佛是个多余的人,那个家更像是弟弟的家。心中不免感到孤独。
小婶家不但有弟弟妹妹,还有小宝哥哥,他喜欢这里热闹的氛围,这样便会暂时忘掉烦恼。
而且小叔小婶对他特别好,就像亲生儿子一样,他很喜欢来这里。
只可惜不能常住,要是那样就好了。
谁也不知道才五岁的毛毛,心中竟然藏了这么多事情,若是让小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