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这么评论。
知道在座的狼人底细的朱利尔斯已经趴在了桌上,肩膀耸动个没完。
克雷顿的脸色则漆黑得无以复加。
这一桌最老的绅士缓缓开口:“没错,它就是会在这样的夜晚骑着马来到我们的镇子”他眼睛瞪得像铜铃,嗓音低沉富有磁性,看起来就是特别擅长讲故事的那一类人,只是一开口,就将狼人以外的人注意力都吸引过去。
“它会拿着提灯,在兽棚里挑选自己看上的肥美羊羔,甚至奴役我们忠实的看门犬为它放风但在今夜,有一种比羊羔更肥美、还经过盐与酒腌制的生物正聚集在一起,让它转换了目标——那一对黄亮森然的狼眼啊,正望向这里!”
这个故事很好地调剂了氛围,人们再次哄堂大笑起来。
克拉达——克拉达——
在哄笑声中,克雷顿的耳朵最先动了动,然后勐然看向门口。
那显然是马匹的声音,蹄铁敲击地面的节奏没有其他动物可以模彷。
酒客们还有些神志不清,即使是听到的人也不过是怀疑有人在模彷故事里的狼人骑马声,因此再次大笑起来,而其他没听到马蹄声的人也随着氛围继续笑着。
直到马蹄声已经贴近门前,他们才终于意识到这不是某人的口技。
大堂陷入了沉默。
所有人都看向门口,酒气上头让他们还没能想明白狼人到底能不能骑马,此刻都屏息凝神,惶恐地等候着来者开门揭晓自己的身份。
片刻之后,门开了,一个戴着红兜帽,穿着白裙子的姑娘站在那里。
她长相甜美,有一双黄玉似的眼睛和黑色齐肩的卷发。
人们集体松了口气,大堂里就像刮起了一阵风。
克雷顿在风中站了起来,他脸色紧绷,抬起右手指着那个姑娘。
“唐娜,你怎么来了?这简直就是胡闹!”
少女横跨一步躲开了他的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