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她在乡下也照样可能遇到。
在乡下还得干农活儿,可比在贾家干的活儿要重。
所以她拼了命的要留在城里。
她不想回去,不想再面朝黄土背朝天,不想在春播和双抢的时候,在火辣辣的太阳下暴晒,在硬邦邦的土地上劳作,被玉米叶和麦秆划破皮肤……汗水刺进伤口里,有着浓烈的刺痒感。
面前的女人是她的弟妹。书香门第出身,从小应该就没干过农活儿,拿过最重的东西应该就是书和笔。
她漂亮,开朗,活泼,温柔,又有文化,带着一股文绉绉的书卷气。
哪怕遭到了打压,却又依然被另一个男人荫蔽在羽翼之下,不用面对外面的凄风苦雨。
她依旧过着富足的生活。
秦淮茹暗中搓了搓手,掌心的老茧相互摩擦,带来一种粗糙的质感。
那是长时间的劳作留下的痕迹。
但冉秋叶的手,是柔软,洁白,细腻的。
或许会因为家务产生一层薄薄的茧子,但绝对不会和她一样粗糙。
都是同样的人,对方的命却这么好。
无论是出身,还是之后的命运。
现在她还得陪着笑,捧着对方,好从她手里拿几个水果吃。
秦淮茹的理智知道她这样做是对的,她做得很好,就应该这样努力为自己争取利益。
可她的情绪像愤怒的野兽一样挣扎咆哮。
凭什么。
凭什么?
凭什么!
理智和情绪撕扯着她,秦淮茹觉得自己要破裂了。
也许是因为怀孕,让她的情绪有了这样强烈的波动。
为什么,只有她,要活的像一条狗一样!
她也想当个人啊。
又聊了一会儿天,到了该吃饭的时候。
哪怕秦淮茹脸皮再厚,也干不出带一篮子野菜过来就连吃带拿的事情来。
毕竟他们又不是只来往这一回了。
来日方长嘛。
她识趣儿的告辞了。
临走的时候,果不其然,冉秋叶抓了不少草莓给她带上。
秦淮茹达成了目标,但她却并不快活。